“謝謝檢察院為我發放的救助金, 謝謝你們在我們家庭這麼困難的時候帶來溫暖!”2017年10月30日, 新津縣人民檢察院控申幹警、永商鎮民政部門、商隆村村委會工作人員一行七人來到商隆村九組, 向司法救助申請人李某發放救助金3萬元。 在案件中受傷致殘的李某在接到救助款後, 臉上終於露出了久違的笑容, 激動地對新津院控申幹警表示由衷的感謝。 救助金發放完畢後, 控申幹警又將李某的家庭困難情況及時與永商鎮黨委政府進行了對接, 希望能加大對李某及其家人的幫扶力度, 分管民政工作的鎮領導表示,
申請人李某在陳某以其他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的案件中受傷, 導致左小腿截肢、脾切除、全身多處骨折和軟組織挫傷, 造成無法逆轉的傷殘結果。 李某的丈夫患有輕度殘疾, 僅能保持基本的勞動能力,
今年以來, 新津縣人民檢察院積極履行司法救助職能, 遵循輔助性救濟、公正救助、及時救助、屬地救助的原則, 通過案件辦理銜接機制獲得案源, 主動瞭解申請人受不法侵害造成的損害情況及由此所導致的生活困難的問題, 對符合救助條件的申請人, 依法及時進行救助。 今年共辦理司法救助案件6件, 發放救助款7.6萬元, 以實際行動傳遞司法溫度, 詮釋了“人民檢察為人民”的真正含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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