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年農村的宅基地申請逐漸開始嚴格, 這也是主要和農民的宅基地濫用問題有關, 目前農村的宅基地數量非常多, 占地面積非常大, 但是大多數的宅基地都處於閒置荒廢狀態, 既荒廢了很多的土地資源, 又給環境造成了不小的污染, 對於農村的面貌也有著很大的影響。 為此, 我國近幾年接連開始嚴格執行農村的宅基地制度, 無償收回農村的5種宅基地。
根據《土地管理法》三十七條規定“連續二年未使用的建設用地者使用權可以無償收回”。 也就是說農民如果申請了宅基地, 但是宅基地卻兩年沒有使用, 也就是沒有修建房屋, 這種宅基地是將要收回的。
2.一戶多宅的
如果農民一個家庭有兩塊以上的宅基地, 這樣的情況也是不合理的, 其中一塊宅基地將會被無償收回, 現階段我國對農村宅基地實行一戶一宅制度,
這種情況的發生主要出現在宅基地的繼承上面, 一般情況下如果繼承人不屬於本村集體成員, 是不能擁有宅基地的, 但是對於房屋卻可以繼承, 不過等到房屋被收回之後,
4.已經變成市民的
如果農民過去擁有宅基地, 但是這幾年卻已經到了城市生活, 這種情況也是不能擁有宅基地的, 宅基地也將被無償收回, 不過依然對房屋擁有所有權, 等到房屋廢棄之後宅基地將收回村集體。
5.其他不符合規範的宅基地
其他不符合規範的宅基地主要包括農民在耕地上修建的房屋, 或者是沒有得到審批自己私自修建的房屋, 這類宅基地也是不合規的, 也是要無償收回的, 這一點農民需要注意, 如果家裡有這種情況的, 需要儘早申請宅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