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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是否增加女性乳腺癌患者的死亡風險?一項由7553例乳腺癌女患者構成的佇列研究表明, 乳腺癌確診期間或確診後妊娠並未使生存惡化。
研究人員發現非妊娠女性的5年總生存率為87.5%, 妊娠相關性女性的5年總生存率82.1%, 而乳腺癌確診後6個月或更長時間妊娠女性的5年總生存率為96.7%。 妊娠組之間的生存率沒有顯著差異。
意義
越來越多的女性在乳腺癌確診前後妊娠。
瞭解妊娠對乳腺癌女性患者生存的影響,
有助於這部分女性進行諮詢和治療。
目的
對比妊娠期或產後期間確診為乳腺癌的女性與乳腺癌非妊娠女性的生存。
暴露
乳腺癌確診前5年至確診後5年妊娠。
受試者劃分成以下4個暴露組:非妊娠組(參照組)、確診前妊娠組,
妊娠相關乳腺癌組,
確診後妊娠組。
主要轉歸及指標
所有暴露組的5年生存率,
所有暴露組校正年齡後妊娠對總生存的多變數風險比(HR),
乳腺癌確診後妊娠的依時HR。
結果
在研究中的7553例女性(確診平均年齡39.1歲,
中位年齡為40歲,
範圍為20-44歲)中,
未妊娠女性的5年生存率為87.5%,
確診乳腺癌前妊娠的5年生存率為85.3%【校正年齡後的風險比(HR)為1.03;P=0.73】。
妊娠相關性乳腺癌(pregnancy-associated breast cance)女性的5年總生存率為82.1%(校正年齡後HR1.18;P=0.20)。
乳腺癌確診後6個月及6個月以上時間妊娠女性的5年生存率為96.7%(相較未妊娠女性校正年齡後的HR為0.22,
<0.001)。
在乳腺癌女性患者中,
妊娠不會對患者的生存產生負面影響。
對於希望妊娠的乳腺癌存活者而言,
確診後6個月及6個月以上時間妊娠死亡風險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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