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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縣檢察院:為索債拘禁他人 觸犯刑法仍不知

為索要高利貸債務, 三男子將他人非法捆綁, 拘禁時間長達12小時。 近日, 白河縣人民檢察院以非法拘禁罪對趙某、潘某、張某提起公訴。

多次索債未果, 精心設計囚禁他人

2016年8月16日, “十天”高速白河服務區工作人員接到一人求救, 稱自己被綁架, 工作人員迅速報警, 公安機關出警後, 將犯罪嫌疑人趙某、潘某、張某抓獲。

原來, 余某(重慶籍)嗜賭, 欠了趙某(河南籍)四萬元高利貸, 趙某多次索債未果, 萬般無奈下的趙某想到了一個辦法, 他註冊了一個QQ帳號, 備註為女性, 通過該帳號與餘某聊天, 取得余某信任, 並相約見面。

在確定了見面時間和地點後, 趙某又打電話找到自己的朋友潘某和張某請求二人幫忙“要賬”。 三人開車到達約定地點後, 果然看見餘某在此等候, 於是將餘某挾持上車。 三人用塑膠條將餘某雙手捆住, 直到第二天早晨7時許, 余某利用上廁所之機, 向高速服務區工作人員求救。

非法拘禁他人, 觸犯法律仍不自知

“我們只是想讓他趕快還錢, 沒想到後果這麼嚴重。 ”在審訊時, 趙某交代, 自己只是追債心切, 並非想要傷害對方, 趙某的朋友潘某、張某也認為自己只是給朋友幫忙, 一直覺得這樣的行為是合法的, 沒想到這樣的行為竟然觸犯了法律。

根據法律規定, 被告人趙某夥同潘某、張某為索取債務, 非法拘禁他人, 剝奪他人人身自由,

並對他人有捆綁行為的, 其行為已構成非法拘禁罪, 應該受到法律的制裁。 編輯:李思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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