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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農民進城擺攤合法,賣韭菜必須持雙證,否則最高罰款5萬

在農村, 很多農民都喜歡在家裡種植一些蔬菜, 這樣不僅可以做到自給自足, 多餘的還可以拿到菜市場去賣, 掙些小錢, 維持家用, 可是很多農民盲目的跟風種植, 導致單一農產品產能過剩, 形成滯銷, 最終很多農民雖然豐產了, 但如何把產品銷售出去卻成為了難題, 大部分情況下, 大家都會把蔬菜帶進城裡去賣, 但是這也很容易造成, 城市的髒, 亂, 差的問題, 所以這種行為也是被禁止的。

一般城市裡正規的市場都是需要收取一定的攤位費的, 而且是長期固定的攤點。 像農民這樣自己擺攤流動的攤點不允許進入正規菜市場的, 很多農民會選擇在路邊或者社區周邊人口密集的地方推個小三輪擺攤。

針對這種情況, 早在10月1日開始, 國家出臺的《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就明確規定, 農民在特定的時間進城, 在劃設的區域內進行農副產品銷售的,

不屬於無證無照經營, 任何人不得進行非法干擾。 這項政策從10月1日起正式實行, 意味著實行了14年之久的《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將退出舞臺。

對於農民來說, 這當然是一件好事, 但是食品蔬菜的安全問題不得不重視, 為了保證消費者能吃到健康的蔬菜,

國家也採取了一系列的舉措, 拿山東打比方, 10月25日, 山東省出臺了韭菜雙證上崗的政策, 在全省推行韭菜產品“雙證制”。 在市場上售賣韭菜必須有, “韭菜產品合格證”和“市場銷售憑證”, 否則予以暫停銷售, 處以5千元至5萬元罰款。

推行韭菜“雙證制”主要是以下三點要求,

第一, 韭菜生產企業、農民合作社、韭菜種植面積0.5畝以上的家庭農場, 必須持有“韭菜產品合格證”。 第二, 農產品批發市場銷售韭菜的經銷戶, 必須持有"市場銷售憑證"。 第三, 農產品批發市場, 會對經營上售賣的韭菜進行不定期的抽檢, 一旦檢測出農藥殘留超標, 將直接讓經營戶停止售賣。

近來國家對食品安全問題的愈發重視, 此次山東省出臺的韭菜“雙證制”或許是一個試點, 以後或將會逐步擴展到整個蔬菜領域, 而《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的實行, 則讓農民朋友們真正的沒有了後顧之憂, 可以大膽的, 放心的進城擺攤, 但是賣的蔬菜一定得符合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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