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 蘆淞區安監局執法人員在走訪巡察時發現, 蘆淞區331實驗路旁的一民房內非法存放大量煙花爆竹, 民房內放這麼多煙花爆竹, 這萬一要是起火爆炸, 我的天, 法小微都不敢想像。
記者在現場看到, 這間普通的民房, 沒有任何的安全措施, 房頂的瓦片還能透進陽光, 邊上就是一棟七層的居民樓, 民房內存放著兩百多件煙花爆竹。 房東介紹, 這間民房她租給了做煙花生意的袁某, 袁某最開始說只是放一些紙錢花圈, 當她發現袁某開始存放煙花時也是提心吊膽。 因為他們家就住在民房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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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袁某是從哪弄到這麼多煙花爆竹存在了這裡呢?記者瞭解到, 一般煙花廠家會將貨直接發到店內, 現在是煙花銷售淡季, 煙花價格較低, 價格便宜, 袁某就大量囤積煙花準備到過年旺季時銷售, 好從中撈上一筆。
經營煙花的袁某當然知道起火爆炸會造成什麼後果, 他給這裡做的“安全措施”僅僅只是切斷了房屋的電力。 袁某坦言:這間房屋確實不是很安全, 剛進來的時候也沒有考慮這麼多, 主要還是利益驅使。
《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規定,
好在這個“定時炸彈”被及時發現,沒有造成嚴重後果。袁某的行為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以及《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目前,袁某已被警方行政拘留,蘆淞區安監局已經將所有煙花收繳,袁某還將面臨2-10萬元的罰款。
好在這個“定時炸彈”被及時發現,沒有造成嚴重後果。袁某的行為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以及《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目前,袁某已被警方行政拘留,蘆淞區安監局已經將所有煙花收繳,袁某還將面臨2-10萬元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