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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出爐!上22天班,連休8天!已經開始試行了!

一旦進入職場

你便逃離不了“5+2”的生活方式

玩也玩不爽, 渴望著假期

如果給你個機會

讓你月月有長假, 你開不開心呀?

不過代價就是

連著上22天班, 怎麼樣?酸爽嗎?

這裡已經在嘗試了!

近日, 貴州省清鎮市的一項工作時制改革試點廣受關注。 當地宣佈, 從11月1日起至2018年5月31日, 將用半年時間, 在全市9個鄉鎮部分崗位試行這項工作。

清鎮市委組織部副部長李政飛:檔是31號才發出去的,

11月1號施行試點, 目前三個鄉鎮做得比較完善, 還有一些我們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見之後他們正在完善。

據瞭解, “每月連上22天再休8天長假”只是“可以”而非“必須”, 這並非硬性規定, 而是供自選方案中的一種。

該市印發的檔還指出, 不搞“一刀切”, 總體上每月上班時間不得低於22天176小時。

試點旨在打好服務“時間差”, 解決群眾特別是“上班族”上班忙、農民農忙等由於時間關係辦事難的問題。 清鎮市委組織部在通知中提出, 這項改革是為了“確保群眾辦事有人在、有人管、能管好”。

另外, 李政飛表示, 對於鄉鎮幹部來說, 加班加點是常事, 改革試點, 也是希望將他們的休息與加班規範化:

李政飛:農村上班和機關上班有很大區別, 他不一定天天坐辦公室, 基本天天入村, 朝九晚五也不太適合農村的需要。 對農村的這塊兒, 事情也特別多, 鄉里幹部也在加班加點, 就讓我們鄉鎮加班無序化, 上班也在上, 週末也在上, 沒有規律, 我們乾脆不如進行規範。

這樣做違法了嗎?

針對外界提出的此項改革是否有違法律規定的疑問,

當地工作人員解釋, 《公務員法》第七十六條規定, 公務員實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 按照國家規定享受休假。 公務員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 應當給予相應的補休。

試點工作仍然堅持以國家規定的標準工時制為基礎, 只是實行錯時延時制, 相當於調休。

按照通知, 試點堅持標準工時制為基礎, 總體上每月上班時間不得低於22天176小時, 之後可以休息8天。 有人質疑, 會不會出現某些崗位“8天找不到人的情況”, 李政飛表示:改革按具體鄉鎮具體崗位的情況安排, 各鄉鎮制定方案提交市組織部, 通過後試點。

李政飛:我們總的原則是統一的, 但是具體是哪個崗位, 我們提出部分崗位連續22天工作改革,

具體哪個崗位由鄉鎮自己決定, 還有上班的時間, 早上幾點上班, 下午幾點下班也由鄉鎮自己定, 並且我們規定, 崗位只有一人崗的那種, 是不能搞試點的, 你不能說我上22天, 休8天, 這個崗就關門了, 那這肯定不行。

消息一出, 網友們立馬站成了兩派。

有人嚷著, 連上22天不等假期就先累倒了

還是寧願每週雙休。

也有人舉雙手贊成!

一年可以過十二個黃金周啊!

熬一熬, 忍一忍, 每個月都有長假

出去浪不是夢!

頭腦清醒的網友指出

做22休8其實有點虧!

中國行政體制改革研究會副會長、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認為,從鄉鎮工作特點出發,清鎮市這次的探索有意義。

汪玉凱:改革的初衷還是可以理解的,特別是面向老百姓服務的基層公務人員,是為了給老百姓服務,滿足公眾需求,這樣一種目標出發,還是好的,如果是為了滿足公務員的休息這樣一種角度考慮,這個改革出發點就是有問題的,我現在看的是兩面都有,主要還是面向群眾的,是值得肯定的。

汪玉凱說,現在做出改革成功與否、能否給老百姓提供更好的服務等評價,還為時過早,需要實踐檢驗,但清鎮市一定要時刻注意,改革需要在法律框架內進行:

汪玉凱:改革要注意不要違反法律,我們國家對公務人員工作時間是有要求的,一周工作五天,每天工作八小時,如果你總的工作天數不變,在這樣的框架下進行探索,集中彈性工作制,這是可以的,如果說你的總的工作時間少於國家法律規定時間,那就是踩了紅線了,那麼公眾一旦提出來以後,就沒有理由解釋。一定要在法律規定的框架內進行,不能我每天工作8小時變成5小時就去休息了,這就有問題了。

李政飛表示,清鎮市委組織部也將根據試點的情況,進一步監督和調整:

李政飛:我也看了網上的評論,正反兩方面的聲音,說和《勞動合同法》、《公務員法》有衝突,《公務員法》是放到各地適用的,我們認為具體到一地一域可以調整。我們的試行就是到明年5月31號,不斷的進行總結,今天我們又安排了一些指導要點,我們下一步還要到試點的9個鄉鎮調研。我們也擔心一些鄉鎮利用改革的機會違反工作紀律,會加強督查。

現在,越來越多的工作模式出現了。

“上五休二八小時”的工作制逐漸改變。

2015年8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進一步促進旅遊投資和消費的若干意見》提出,鼓勵錯峰休假。正是在這份《意見》上,首次將帶薪休假、錯峰休假、“2.5天小短假”一併提出,並指出要通過優化帶薪休假制度、鼓勵錯峰休假、鼓勵彈性作息等,激發旅遊消費需求。

“2.5天休假”模式

推動地方和企事業單位在保證每週法定40小時工作時、不影響群眾辦事的前提下,創造條件讓員工錯峰休假、彈性休息,刺激旅遊消費需求。但其基本是出於對旅遊業及消費提升角度的考慮。

錯時、延時工作制

錯時、延時工作制,指因工作性質或職責所需,不實行統一作息時間制度,需要在周休息日和節假日繼續工作的工作制度。

保證各單位每天都有人上班,可以全時段全覆蓋式地開展為民服務,避免群眾多跑路。

彈性工作制

在彈性工作制下,勞工可依自己的需要並在雇主同意下自行調整上下班時間;同時,可以避開通勤時間的交通尖峰時段。

在歐美,超過40%的大公司採用了“彈性工作制”。而在我國,也湧現出越來越多試行該種制度的企業,特別是IT行業。

你對這樣的工作模式怎麼看?

歡迎留言一起討論

End

頭腦清醒的網友指出

做22休8其實有點虧!

中國行政體制改革研究會副會長、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認為,從鄉鎮工作特點出發,清鎮市這次的探索有意義。

汪玉凱:改革的初衷還是可以理解的,特別是面向老百姓服務的基層公務人員,是為了給老百姓服務,滿足公眾需求,這樣一種目標出發,還是好的,如果是為了滿足公務員的休息這樣一種角度考慮,這個改革出發點就是有問題的,我現在看的是兩面都有,主要還是面向群眾的,是值得肯定的。

汪玉凱說,現在做出改革成功與否、能否給老百姓提供更好的服務等評價,還為時過早,需要實踐檢驗,但清鎮市一定要時刻注意,改革需要在法律框架內進行:

汪玉凱:改革要注意不要違反法律,我們國家對公務人員工作時間是有要求的,一周工作五天,每天工作八小時,如果你總的工作天數不變,在這樣的框架下進行探索,集中彈性工作制,這是可以的,如果說你的總的工作時間少於國家法律規定時間,那就是踩了紅線了,那麼公眾一旦提出來以後,就沒有理由解釋。一定要在法律規定的框架內進行,不能我每天工作8小時變成5小時就去休息了,這就有問題了。

李政飛表示,清鎮市委組織部也將根據試點的情況,進一步監督和調整:

李政飛:我也看了網上的評論,正反兩方面的聲音,說和《勞動合同法》、《公務員法》有衝突,《公務員法》是放到各地適用的,我們認為具體到一地一域可以調整。我們的試行就是到明年5月31號,不斷的進行總結,今天我們又安排了一些指導要點,我們下一步還要到試點的9個鄉鎮調研。我們也擔心一些鄉鎮利用改革的機會違反工作紀律,會加強督查。

現在,越來越多的工作模式出現了。

“上五休二八小時”的工作制逐漸改變。

2015年8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進一步促進旅遊投資和消費的若干意見》提出,鼓勵錯峰休假。正是在這份《意見》上,首次將帶薪休假、錯峰休假、“2.5天小短假”一併提出,並指出要通過優化帶薪休假制度、鼓勵錯峰休假、鼓勵彈性作息等,激發旅遊消費需求。

“2.5天休假”模式

推動地方和企事業單位在保證每週法定40小時工作時、不影響群眾辦事的前提下,創造條件讓員工錯峰休假、彈性休息,刺激旅遊消費需求。但其基本是出於對旅遊業及消費提升角度的考慮。

錯時、延時工作制

錯時、延時工作制,指因工作性質或職責所需,不實行統一作息時間制度,需要在周休息日和節假日繼續工作的工作制度。

保證各單位每天都有人上班,可以全時段全覆蓋式地開展為民服務,避免群眾多跑路。

彈性工作制

在彈性工作制下,勞工可依自己的需要並在雇主同意下自行調整上下班時間;同時,可以避開通勤時間的交通尖峰時段。

在歐美,超過40%的大公司採用了“彈性工作制”。而在我國,也湧現出越來越多試行該種制度的企業,特別是IT行業。

你對這樣的工作模式怎麼看?

歡迎留言一起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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