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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失誤,職工搶得9萬大紅包要不要退還?

單位開展業務競賽搶紅包活動, 紅包最高額為888元。 誰料想, 一位業務員手氣太牛, 竟然搶得9萬餘元的大紅包。 可是, 業務員還沒有來得及高興, 單位上級就通知業務員:其搶得的大紅包系單位操作失誤所致, 要求業務員退還搶得的紅包。 而業務員當然不幹, 吃到嘴裡的肥肉哪有吐出來的道理。 既然搶到紅包, 紅包內的錢就屬於自己, 堅決不同意退還。 因雙方未能協調一致, 產生矛盾, 繼而將官司打到了法院。 那麼, 單位操作失誤, 職工搶得9萬元大紅包要不要退還?2017年7月3日, 遼寧省葫蘆島市連山區人民法院經過審理,

對此給出了答案。

參加活動 搶得9萬紅包

現年39歲的劉紅雅(化名), 是中國某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葫蘆島中心支公司(以下簡稱保險公司)的一名女業務員, 在公司裡她的業務能力強, 工作業績十分突出, 深受公司領導的器重, 客戶對她的評價也很高。

2015年年尾時, 有一部火遍中國的電視劇——《琅琊榜》, 成為當時街頭巷尾人們熱議的話題。 借著這個噱頭, 保險公司為了博得好彩頭, 也為確保2016年的工作取得“開門紅”, 公司高層決定於2015年11月30日至2016年1月31日期間, 開展以“綜拓客戶簽壽險, 群雄逐鹿琅琊榜”為主題的綜拓客戶開門紅App活動, 旨在推動保險代理人對綜拓客戶進行轉化。

在這次活動中, 保險公司總部通過預測模型, 在全體客戶中篩選了活動期間最具拜訪價值的405萬綜拓目標客戶,

並將潛在的最具拜訪價值的客戶名單通過移動App用戶端“E行銷”進行下發, 由業務員通過“E行銷”轉化名單客戶簽單, 並根據轉化簽單業績設立相應的獎勵。

根據活動規則, 只要通過移動App用戶端參加活動的業務員, 就可以與全系統的業務夥伴一起競爭排名, 角逐每日琅琊先鋒榜及每週琅琊高手榜。 每天成功轉化客戶的前50名業務員, 榮登每日琅琊先鋒榜。 每日琅琊先鋒榜選手通過搶紅包的方式, 可獲得8至288元不等的隨機旺財紅包。 而每週登頂琅琊高手榜的業務員, 則可獲得888元的旺財大紅包。

在這此活動中, 一向業務能力領先的劉紅雅通過努力, 不出所料地榮登2015年12月11日的“每日琅琊先鋒榜”,

獲得了搶紅包的獎勵。 同事們都為劉紅雅高興, 提醒她趕快去搶紅包, 試試手氣。 機會不容錯過, 確定自己榮登先鋒榜後, 劉紅雅當即按照操作要求, 通過活動的App用戶端, 參與當天的搶紅包活動。 很快, 劉紅雅的手機頁面上彈出獲得紅包獎勵的提示, 同事們都笑鬧著過來圍觀, 本來只是想著熱鬧一下, 尋個好彩頭, 劉紅雅便輕快地在手機紅包上一點, “哇”, 隨著劉紅雅手機螢幕上的紅包打開, 大家都發出驚歎聲, 竟然是一個數額高達90405元的特大紅包。 同事們都歡呼起來, 劉紅雅也十分開心, 紅包到賬後, 沒有多想的她立即將紅包內的錢取出。

操作失誤 單位追討

同事見劉紅雅竟然搶得了9萬元的大紅包,

都鬧著要劉紅雅請客。 劉紅雅與大家的關係一直很融洽, 同事之間也常常相互請客。 於是, 劉紅雅馬上預訂了當地最好的酒店, 當天晚上便請大家到飯店飽餐了一頓。 席間, 大家都七嘴八舌地感歎, 劉紅雅不但在工作中業績突出, 而且手氣還那麼好, 因為在座的同事別說是搶到, 就是見也沒見過那麼大的紅包呀, 劉紅雅也為自己能搶到大紅包而覺得幸運。 大家說說笑笑, 一直玩到很晚才各自散去。

第二天一早, 剛上班的劉紅雅就接到了保險公司總部的電話, 對方在電話中說明:12月11日, 公司總部因電腦系統故障, 導致實際發放給劉紅雅的中獎紅包金額出現錯誤。 根據公司規定的活動規則, 本次劉紅雅獲得隨機紅包的中獎金額應為58元,

故劉紅雅搶得的90405元的紅包無效, 希望劉紅雅將紅包金額多出的部分90347元, 如數返還給公司。

接到電話的劉紅雅覺得公司的行為十分可笑, 沒聽說吃進嘴裡的肉還有吐出來的道理。 紅包明明是自己搶得的, 那麼紅包內無論有多少錢都應當是屬於自己的, 公司怎麼能說反悔就反悔呢?要是自己搶到的紅包只有一毛錢, 難道自己也可以向公司要求補發嗎?因此, 對於公司總部要求自己退還所謂的紅包金額多出的部分, 劉紅雅覺得毫無道理。

接下來的幾天, 對公司總部的要求, 劉紅雅一直採取置之不理的態度。 保險公司總部的工作人員與劉紅雅進行了多次溝通, 劉紅雅始終堅持:自己搶到的紅包就應該歸自己所有, 不管是一毛錢還是9萬元,都與他人無關。

拒退紅包 被訴至法院

見劉紅雅一再拒絕退還多出的金額,且態度十分堅決,無奈之下,保險公司派出律師,來到連山區人民法院,一紙民事訴狀,將劉紅雅告上了法庭,請求判令劉紅雅返還超額紅包金額90347元。見公司將自己告上法庭,劉紅雅沒有逃避,而是積極應訴。

2017年7月,連山區法院依法開庭審理此案。

法庭上,作為原告方的保險公司提出:2015年11月30日至2016年1月31日期間,本公司推出了“綜拓客戶簽壽險,群雄逐鹿琅琊榜”活動。旨在推動代理人對綜拓客戶進行轉化,並設置了8至288元的每日紅包、888元的每週紅包獎。劉紅雅系本公司葫蘆島中心支公司業務員,在此項活動中,獲得中獎“旺財紅包”。根據活動規則,劉紅雅獲得的中獎金額應為58元,當天,因為公司的電腦系統出現故障,導致實際發放給劉紅雅的中獎紅包金額為90405元。本公司認為,劉紅雅作為本公司葫蘆島中心支公司的業務員,對於本公司推出的“綜拓客戶簽壽險,群雄逐鹿琅琊榜”App活動具有較為充分的瞭解,同時亦知悉8至288元的每日紅包、888元的每週紅包的獎勵規則,劉紅雅多收取的90347元明顯沒有合法根據。本公司發現出錯後,便立即採取措施,並與劉紅雅多次協商,要求劉紅雅將紅包金額多出部分90347元如數返還,但劉紅雅以已經請客吃飯等理由拒絕返還。出於無奈,公司才訴至法院,請求判令劉紅雅返還超額紅包金額90347元,以維護原告合法權益。

作為被告的劉紅雅則辯稱:自己並不存在過錯,不同意保險公司起訴的內容,活動時沒說紅包的金額,紅包發給我後,我向上級彙報了,上級告訴我,紅包到我這,我就能花了。既然是我搶到的紅包,無論紅包裡是一毛錢還是9萬塊,這都是我的錢,與他人無關。

親愛的讀者,法庭上,原被告雙方都堅持己見,互不相讓。那麼,因為公司人員的操作失誤,這9萬餘元的大紅包就必須退回嗎?

(答案見本期)

不管是一毛錢還是9萬元,都與他人無關。

拒退紅包 被訴至法院

見劉紅雅一再拒絕退還多出的金額,且態度十分堅決,無奈之下,保險公司派出律師,來到連山區人民法院,一紙民事訴狀,將劉紅雅告上了法庭,請求判令劉紅雅返還超額紅包金額90347元。見公司將自己告上法庭,劉紅雅沒有逃避,而是積極應訴。

2017年7月,連山區法院依法開庭審理此案。

法庭上,作為原告方的保險公司提出:2015年11月30日至2016年1月31日期間,本公司推出了“綜拓客戶簽壽險,群雄逐鹿琅琊榜”活動。旨在推動代理人對綜拓客戶進行轉化,並設置了8至288元的每日紅包、888元的每週紅包獎。劉紅雅系本公司葫蘆島中心支公司業務員,在此項活動中,獲得中獎“旺財紅包”。根據活動規則,劉紅雅獲得的中獎金額應為58元,當天,因為公司的電腦系統出現故障,導致實際發放給劉紅雅的中獎紅包金額為90405元。本公司認為,劉紅雅作為本公司葫蘆島中心支公司的業務員,對於本公司推出的“綜拓客戶簽壽險,群雄逐鹿琅琊榜”App活動具有較為充分的瞭解,同時亦知悉8至288元的每日紅包、888元的每週紅包的獎勵規則,劉紅雅多收取的90347元明顯沒有合法根據。本公司發現出錯後,便立即採取措施,並與劉紅雅多次協商,要求劉紅雅將紅包金額多出部分90347元如數返還,但劉紅雅以已經請客吃飯等理由拒絕返還。出於無奈,公司才訴至法院,請求判令劉紅雅返還超額紅包金額90347元,以維護原告合法權益。

作為被告的劉紅雅則辯稱:自己並不存在過錯,不同意保險公司起訴的內容,活動時沒說紅包的金額,紅包發給我後,我向上級彙報了,上級告訴我,紅包到我這,我就能花了。既然是我搶到的紅包,無論紅包裡是一毛錢還是9萬塊,這都是我的錢,與他人無關。

親愛的讀者,法庭上,原被告雙方都堅持己見,互不相讓。那麼,因為公司人員的操作失誤,這9萬餘元的大紅包就必須退回嗎?

(答案見本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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