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憑什麼說挽回前任也有黃金七十二小時?

導 語

那麼, 請記得在最開始的七十二小時裡積極表現。 爭取, 挽回失去的愛情。 別說什麼出爾反爾, 趁著還有“撤回”的機會為什麼不?

正 文

時常聽說, 黃金七十二小時。 這什麼意思呢?救援的關鍵, 就在於最開始的三天三夜。 在這個時間段裡, 生還的可能還是有的。 時間越長, 希望就越渺茫。 而分手, 也可以當做是一段感情的“死亡”。 準確一些, 可以說是瀕臨死亡的邊緣。 可, 若是你後悔了怎麼辦?

那麼, 請記得在最開始的七十二小時裡積極表現。 爭取, 挽回失去的愛情。 別說什麼出爾反爾, 趁著還有“撤回”的機會為什麼不?當時是衝動決定, 現在思前想後的才越發明白:這個人, 還是最合適自己。 自己真正放不下的, 也就這個人。 那, 請你千萬不要猶豫哦。

先來一個反面例子:

陳鳴與黃莎拍拖三年, 可還是熬不住所謂的癢。 在大家眼中, 他們都老夫老妻的。 相敬如賓, 這種恩愛別人羡慕不來。 不到最後一刻, 你都不知道會發生什麼變故。 三年零一個月, 他們突然分手。 黃莎提出來的:“我們分開一陣吧。 ”陳鳴大怒:“你外面有男人了?”

也不是有, 沒有理由才是致命的問題。 黃莎跟著一群藝術青年, 跑到西藏采風。 朋友圈, 都是她們笑得比陽光還要燦爛的模樣。

這一出去就是大半個月, 陳鳴沒法和黃莎溝通。 她一直說信號不好, 陳鳴以為她只是心虛逃避。 好, 你當初一我做十五。 這年頭, 誰怕誰?

陳鳴與單位剛來的同事閃電結婚, 等黃莎回來才知道這件事。 她痛哭, 可世上沒有後悔藥。

再來一個正面例子:

林青與張璿, 算是相親成功的典型例子。 彼此還不算瞭解, 總之警惕留意著對方的細微表現。 沒有堅實的感情基礎, 所謂的愛情需要經過現實的嚴峻考驗。 可張璿不太甘心, 林青並非最是理想的對象。 但剩了這些年, 再剩下去未必就能夠心想事成啊。

男女之間, 無非就是分久必合、合久必分。 張璿也是任性, 慢慢疏遠了林青。 沒錯, 這就是分手的預兆。 直至, 張璿再沒有理會林青的資訊。 這種情況, 維持幾乎三天。 另一個相親男, 頭次見面就拽著張璿開房。 張璿嚇得落荒而逃, 明白林青才是值得託付終身的人。

怎麼著?大半夜的, 張璿跑到林青家裡。 流著眼淚說:“還是你最好, 不分手了、不分手。 ”

請務必記住:分手後的七十二小時,

這是挽回失去愛情的極限。 別等來不及, 這才遺憾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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