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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印發通知明確目前未設置正高級的職稱系列均設置到正高級

近日,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印發《關於在部分系列設置正高級職稱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明確目前未設置正高級的職稱系列均設置到正高級, 共涉及工程、經濟、會計、統計等11個系列。 這些系列職稱層級的健全, 進一步拓展了專業技術人才的職業發展空間, 激發了創新創造創業活力。

《通知》是貫徹落實《關於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意見》(中辦發〔2016〕77號)的一個配套檔, 共4部分13條, 明確了增設正高級職稱的職稱系列、正高級的名稱、評價標準、評審組織和評審監督等主要內容。

《通知》規定, 在工程系列增設正高級工程師,

經濟系列增設正高級經濟師, 會計系列增設正高級會計師(其中審計專業為正高級審計師), 統計系列增設正高級統計師, 技工院校教師系列增設正高級講師、正高級實習指導教師, 中等專業學校教師系列增設正高級講師, 工藝美術系列增設正高級工藝美術師, 藝術系列增設高級舞臺技師(副高級為主任舞臺技師), 實驗技術系列增設正高級實驗師, 船舶系列增設正高級船長、正高級輪機長、正高級船舶電子員、正高級引航員, 民用航空飛行系列增設正高級飛行員、正高級領航員、正高級飛行通信員、正高級飛行機械員。 農業系列繼續開展農技推廣研究員職稱評審工作, 可設置農業、林業相關專業。
其他系列個別專業未設置到正高級職稱的, 在分類推進各系列職稱制度改革時進一步完善。

《通知》提出, 要建立以同行專家評審為基礎的業內評價機制, 遴選高水準的專家組成正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 採用個人述職、成果展示、面試答辯、實踐操作、綜合評議、業績考察等多種形式, 提高正高級職稱評審的針對性和科學性, 確保評審品質。

《通知》強調, 正高級職稱評審實行國家標準、地區標準和單位標準相結合, 以品德、能力和業績為導向, 堅持品質第一、寧缺毋濫、優中選優, 嚴格評審標準, 進行適當比例控制, 充分發揮正高級職稱評審的導向作用。 要加強正高級職稱評審的事中事後監管, 實行政策公開、標準公開、程式公開、結果公開,

學術造假“一票否決”, 通過弄虛作假、暗箱操作等違紀違規行為取得的正高級職稱一律予以撤銷。

《通知》要求, 各地區、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增設正高級職稱工作, 加強領導, 精心組織。 堅持分類推進、試點先行、穩步實施, 做好銜接過渡, 妥善處理改革過程中遇到的矛盾和問題。 要加強輿論引導, 搞好政策解讀, 引導廣大專業技術人才正確對待和積極參與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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