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清晨有一個大大的驚喜:
因為天涼起風了, 我去衣櫥裡找件米色風衣, 穿上風衣, 手無意識地在衣袋中摸了一下, 衣袋中有一條小絲巾,
找不到這條手鏈已經很久很久了。 曾經找遍了家中所有角落遍尋不著。
那是一條細細的黃金手鏈, 十年前在香港周大福金店買的。 兩排精巧的小金珠纏成花枝狀, 戴在手腕間服貼秀氣, 一直蠻喜歡。
不大戴, 突然有一天想戴的時候就怎麼也找不到了。
心痛惋惜, 有時候路過金店時會去看看有沒有同款, 可惜一直沒遇到。
沒想到今天失而復得。
遺失的東西, 在你早已不再抱有希望, 或者說早已對此絕望的時候, 它卻突然的回到了你的身邊, 那一種開心比你第一次擁有它的時候來的更加地珍惜, 更加驚喜。
馬上重新戴上這條手鏈, 左右端詳, 滿足於這一份重拾的愜意。
坐在樹下寫稿, 立冬, 而江南卻溫暖如春。
桌上擺著一籃子玫瑰花, 淡淡的花香, 陽光照在電腦上, 照在我的手腕上, 那條失而復得的手鏈在光影裡閃閃爍爍, 真好看。
有時候會想念一位曾經無話不說卻在某一天莫名冷淡並且漸行漸遠的好友, 看著電話本, 終究還是放棄。 時光變遷, 彼此再無交集, 也找不到一個可以再聯繫的理由。 因為不確定對方是不是也在想念你, 只好故著瀟灑地說:“相見不如懷念”。
忽然有一天, 猛然接到對方的電話, 那熟悉的聲音一如以往,
現在我發現自己越來越懷舊了, 也懶得去取悅誰了, 和誰在一起舒服就和誰在一起, 合不來的就躲遠一點。 不違心, 不將就, 不敷衍, 在小天地小時光裡自得其樂。
有人說“人上了年紀就會變得古怪”, 其實只是變得理性了, 懂得愛自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