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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李鐵?地方俱樂部的總經理去國足任領隊、助教,這合適嗎?

11月1日, 中國足協公佈了最新一期的國家隊名單, 具體的名單人選和過去相比差別不大。 這一期國家隊的集訓任務主要是備戰兩場熱身賽, 看著對手都是世界盃的參賽球隊, 再看看國足你難免心中有點失落。 這一切名單中, 還有一個焦點, 那就是領隊兼助理教練李鐵。 在10月10日李鐵就簽約了中甲俱樂部武漢卓爾, 擔任總經理和體育總監。 仔細一算, 李鐵一人現在是身兼四職啊!

總經理+體育總監實際上是一個人可以幹的, 領隊和助理教練也是可以一個人幹的。 體育總監主要負責球員引進買賣, 總經理負責俱樂部大局, 明明下面可以有一個具體做事的, 總經理把活全幹了, 這也是沒有問題的, 誰讓總經理能力強呢?領隊負責球隊總體運營, 包括思想工作, 訓練的時候這一切不進行, 領隊和助理教練之間也是可以相容的。 那麼一個人擔任總經理、體育總監、國家隊領隊和助理教練,

是不是可以不發生衝突, 是不是可以將全身心的工作都投入其中呢?這就很值得探討了。 剛剛40歲的李鐵年富力強嗎?

聯賽休賽期其實一切還好, 但如果是聯賽開始之際, 李鐵就有點分身無術了。 如果卓爾的戰績能一直好下去,

總經理李鐵可以不用到現場觀看比賽。 可如果卓爾的成績有閃失呢?他是不是每一場比賽都需要跟著球隊?如果卓爾主教練不行, 李鐵親自要上位呢?那麼, 作為教練組中唯一的中方教練, 他怎麼能有精力去全國各個賽場去觀察球員呢?要知道卓爾的平臺是中甲, 國家隊是中超球員, 他們在中超。 有人說, 看轉播不就可以了嗎?事實上, 電視轉播只能瞭解到一定的比賽情況, 在無球時, 球員的跑動是不在直播圖像的範圍內的, 因此教練一定要現場考察隊員啊!

同時, 作為國家隊領隊以及教練組成員, 李鐵有一定權利是一定的。 例如, 一個運動員到底能不能進國家隊, 他是有參考意見的。 例如, 一名球員他進國家隊和打了幾場國家隊比賽後, 其身價是完全不一樣的。 這裡面會有利益成分存在, 李鐵為了少讓人說閒話避嫌是最重要的。 如果是在國家隊擔任一個助理教練也就罷了, 當領隊是萬萬不妥的。 辭去領隊一職是非常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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