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訊 記者朱鵬景 通訊員黃蘊磊 張夢穎 珠海女子小雲和阿偉(均為化名)於2008年自由戀愛結婚, 婚後生了兩個可愛的兒子。 但好景不長, 婚後丈夫阿偉相繼與多名女性發生婚外情, 小雲為此曾多次受到不明女性的電話騷擾與辱駡。
為了挽救雙方的婚姻, 阿偉也向妻子小雲及其父母再三悔過, 還在2015年12月9日出具了《保證書》, 書面承諾將對婚姻忠誠,若違反自願放棄兩個小孩的監護權。
但《保證書》也不能讓兩夫妻的感情恢復如初, 小倆口之間的關係此後並沒有得到改善。 2016年1月1日, 小雲再次發現阿偉與生意合作夥伴有婚外情, 便去阿偉經營的店鋪找他詢問, 卻反被阿偉打傷, 小雲的右踝骨折和移位, 之後被送去醫院治療。 隨後, 小雲父親去派出所報案, 派出所對小雲的傷勢進行鑒定, 鑒定結論為小雲所受的損傷達輕傷一級。 2016年2月15日, 小雲和阿偉簽訂了一份《協議》,
小雲隨後就向香洲法院起訴請求離婚, 她主張, 阿偉對家庭缺乏起碼的責任心, 多年來對家人不聞不問、漠不關心, 也對婚姻缺乏忠誠, 其多次婚外出軌行為再三地傷害了自己, 雙方感情已經破裂, 再無挽回的可能和必要, 請求判令阿偉因其實施的家庭暴力行為對自己進行10萬元賠償。 小雲還請求兩個兒子的撫養權歸自己, 阿偉每人每月支付1500元生活費。
庭審中, 阿偉認為夫妻雙方感情確已破裂,
香洲法院認定, 小雲和阿偉雙方都同意離婚, 不違反法律規定, 予以准許。 由於阿偉存在婚外情及家庭暴力等過錯行為, 是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 阿偉存在明顯過錯, 小雲作為無過錯方請求阿偉損害賠償, 有事實和法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