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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康代表:民族醫藥不能照搬套用西醫標準 須量身定做

全國人大代表李康 趙春曉攝

國際線上消息:3月12日, 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舉行第三次全體會, 廣西代表團李康代表在會後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

“今年我提了一個關於修改《藥品管理法》的議案, 呼籲不能照搬套用西醫的標準, 要為民族醫藥制定單獨的評價體系。 ”

李康代表說, 隨著民族醫藥產業的發展, 一些評價體系已經不能適應時代需求。 我國少數民族地區醫藥資源豐富, 比如廣西壯族自治區的中草藥資源占全國總量的第二位, 達到41%, 而廣西的脫貧攻堅任務又主要集中在少數民族地區, 因此種植中草藥可成為農民脫貧致富的主要途徑。 儘管, 廣西已經有很多知名的藥企和藥品, 少數民族醫藥也隨著世代傳承, 還在發揮著其獨特魅力, 對炎熱多雨地區的常見病症有著非常好的療效。 但是, 由於少數民族藥的研製、製作、工藝等不能完成按照西藥的生產量化標準,

因此在藥品的實際管理過程中, 用現行的西藥標準套用民族藥就不具有可操作性, 也會大大限制民族醫藥的發展。

李康代表表示:“去年我國《中醫藥法》獲得通過, 我希望《藥品管理法》能夠與《中醫藥法》的一些內容能夠適當銜接。 同時, 還希望充分結合民族醫藥的特殊性, 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評價體系, 為民族醫藥的創新產品通過審查提供保障, 大力推動少數民族傳統醫藥文化的保護、傳承和發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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