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步沖過去, 一定不能讓他溜走!”11月1日下午1點多鐘, 在南通市通州區先鋒街道一河道附近, 隨著通州法院執行局副局長鮑維軍一聲令下, 不到一分鐘時間, “老賴”劉某被執行法官逮了個正著, 乖乖地被帶上警車。
劉某系安徽人, 是一名快遞員。 2015年9月12日, 劉某駕駛小麵包車與申請人姚某駕駛的普通正三輪摩托車相撞, 造成兩車損壞, 劉某、姚某及姚某車上數人受傷的道路交通事故。 區法院判決劉某應賠償姚某25萬多元, 另應賠償其他傷者共計50余萬元。 此案申請人姚某也是安徽人, 由於當時受傷嚴重,
判決生效後, 執行法官倪曉冬多次督促劉某積極履行, 但劉某自去年拿出4萬元給姚某後, 就以經濟困難為由遲遲不肯履行, 也不願訂立還款計畫。 近日, 姚某發現劉某在正常接送快遞, 遂要求法院強制執行。 11月1日, 經過縝密部署, 通州法院執行局幹警突擊行動, 在劉某送快遞途中將其“擒”住。
劉某被執行法官拘傳後被帶回執行局進行談話, 經過教育, 劉某承認錯誤並表示悔改, 姚某也表示願意作出讓步, 目前雙方正在協商中。
據悉, 10月30日至11月3日是通州法院“保民生、暖民心”涉民生案件專項執行活動周, 共強制執行約200起案件, 著重執行追索勞動報酬、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撫恤金、醫療損害賠償、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工傷保險待遇等涉民生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