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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法院涉民生專項執行活動暖民心

“跑步沖過去, 一定不能讓他溜走!”11月1日下午1點多鐘, 在南通市通州區先鋒街道一河道附近, 隨著通州法院執行局副局長鮑維軍一聲令下, 不到一分鐘時間, “老賴”劉某被執行法官逮了個正著, 乖乖地被帶上警車。

劉某系安徽人, 是一名快遞員。 2015年9月12日, 劉某駕駛小麵包車與申請人姚某駕駛的普通正三輪摩托車相撞, 造成兩車損壞, 劉某、姚某及姚某車上數人受傷的道路交通事故。 區法院判決劉某應賠償姚某25萬多元, 另應賠償其他傷者共計50余萬元。 此案申請人姚某也是安徽人, 由於當時受傷嚴重,

脾臟被切除, 身體大不如從前, 只能勉強打打零工。

判決生效後, 執行法官倪曉冬多次督促劉某積極履行, 但劉某自去年拿出4萬元給姚某後, 就以經濟困難為由遲遲不肯履行, 也不願訂立還款計畫。 近日, 姚某發現劉某在正常接送快遞, 遂要求法院強制執行。 11月1日, 經過縝密部署, 通州法院執行局幹警突擊行動, 在劉某送快遞途中將其“擒”住。

劉某被執行法官拘傳後被帶回執行局進行談話, 經過教育, 劉某承認錯誤並表示悔改, 姚某也表示願意作出讓步, 目前雙方正在協商中。

據悉, 10月30日至11月3日是通州法院“保民生、暖民心”涉民生案件專項執行活動周, 共強制執行約200起案件, 著重執行追索勞動報酬、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撫恤金、醫療損害賠償、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工傷保險待遇等涉民生案件。

執行法官在專項行動中發揚連續奮戰的精神, 不分晝夜, 全力以赴, 集中辦案, 使一批涉民生案件得以迅速執結。 (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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