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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和警方抓獲10名“飆車少年”!薌城交警在前山路發現這位“超哥”!

漳州頭條:zzmxzwx

近日, 平和縣公安局指揮中心接到多起群眾報警, 稱有一群青少年經常在深夜進行飆車, 嚴重危害到自己和群眾的人身安全, 影響周邊群眾的正常生活。

為有效遏制縣城飆車違法行為, 維護城區道路交通秩序。 接報後, 交警大隊聯合巡特警大隊精心部署, 聯手開展打擊城區飆車違法行為。 行動中, 參戰民警採取“多點聯動、動態跟蹤、布控堵截”等方式開展常態化巡防,

以高度負責的精神, 全力以赴投入到整治行動中。

3月6日, 交警大隊、巡特警大隊聯合出動警力22名, 警車4輛, 在陽明公園路段查獲“飆車”人員10人、改裝摩托車2輛、超標電動車8輛。

經查, 10名“飆車少年”年齡均在14歲至16歲之間, 未達到法定駕駛摩托車的年齡, 且未佩戴安全頭盔,

存在嚴重安全隱患。 交警大隊在查處交通違法行為的同時, 對他們進行了交通安全宣傳教育, 並通知其家長和老師, 責令加強管教。

警方提示: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條明確規定駕駛機動車, 應當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並且《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明確規定:機動車駕駛人, 最小年齡為18周歲以上, 最大年齡為70周歲以下, 身高最低為150釐米以上。

未成年人駕駛車輛行為本身不是犯罪, 但肯定是無證駕駛, 未成年和知情的車主、監護人要受到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處罰。

未成年人駕駛車輛如果有醉駕等行為, 會涉嫌危險駕駛罪, 如果違反交規造成重大事故, 可能涉嫌交通肇事罪, 要根據具體情況來定罪量刑,

未成年應當從輕處罰, 未滿十六周歲未成年人不需要對上述罪名承擔刑事責任。

未成年人駕駛車輛給第三人造成損失的, 由未成年人監護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近日

轄區民警在前山執法站對過往車輛進行檢查時

一輛輕型貨車成功引起了交警蜀黍的注意...

本該是“輕車駕熟”

如今卻是“身負重擔”踉蹌前行

僅目測就知道該車所載貨物面積嚴重超高超長

如此作為, 危險至極!

執勤民警當即攔下該車

示意駕駛員停靠至安全區域, 做進一步調查

經核查

該車裝載貨物高度和長度嚴重超出限定範圍

不僅影響自身行車安全

還會對他人生命安全構成威脅

存在極大的交通安全隱患

一旦違反交通規則

終究要為自己的一時任性買單!

不僅影響自身行車安全

還會對他人生命安全構成威脅

存在極大的交通安全隱患

一旦違反交通規則

終究要為自己的一時任性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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