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嫁的男人是二婚, 他老婆嫌棄他窮, 丟下他們的女兒和一個有錢的老闆跑了。
在我要嫁給他時, 我父母極力反對, 畢竟他是二婚男人,
老公郭鑫是個銷售員, 雖然沒有多大能耐, 但是人特踏實穩重, 而且還非常孝順。 記得之前同事講過他伺候了整整五年臥病在床的母親。 從這點就能看出, 他是有多麼的孝順。
他的善良打動了我, 我不顧父母的反對嫁給了他, 成了他女兒的繼母。
我進入他家門時, 他女兒才六歲, 我待她如親生女兒一般, 甚至為了不想她受委屈, 和老公結婚十年, 一直沒有要孩子。 繼女開始對我雖然不滿, 但是隨著長時間的接觸, 她也不再討厭我。
本以為我把她當親生女兒, 她也會把我當親媽, 可是我錯了。 半年前, 她的親生母親回來了, 想和老公重婚, 但被老公拒絕了。 可誰曾想她讓孩子的外婆把孩子接到家裡,
孩子的外婆告訴孩子, 當年是我小三上位, 把她母親逼走的, 現在她母親想和她父親複合, 還是我擋在中間不讓。
繼女聽到外婆這麼說, 自己親生母親又在一旁哭哭啼啼, 她信以為真, 回來大罵我, 讓我滾出家門, 而且還告訴她父親, 這個家裡有我沒她, 有她沒我。
一個十六少女, 正是青春叛逆期, 我不敢和她硬碰硬, 所以提著行李回了娘家。 我辛苦地從六歲開始帶她, 但沒想到最後她還是信了自己母親的話, 讓我滾出來, 真的令人寒心。
現在, 我和老公一個月能見兩次面, 而繼女的親生母親總是以想孩子沒理由去家裡呆著, 我想知道, 我主動提出離婚是不是最好的辦法?還是一直耗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