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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元的“古馳”鞋?市監局查貨制假窩點

近日有群眾致電12345, 稱在甌北雙塔路某鞋攤上看到注有“古馳”標誌的男鞋僅售80元一雙, 望調查處理。

根據群眾提供的位址, 執法人員趕赴現場, 發現該鞋攤在售一批皮質粗糙, 標誌傾斜, 甚至溢膠現象的“古馳”鞋。 經營者陳某稱, 此批貨物來源於甌北五星工業區某鞋廠, 售價五十元至一百元不等, 執法人員告知陳某立刻停止銷售此批產品並趕往制鞋廠。 在鞋廠倉庫, 執法人員查貨30餘雙標有“古馳”標誌的男鞋, 鞋廠老闆周某無法提供品牌商品授權委託銷售的相關證明, 甚至辯解“古馳”僅售幾十元, 並未以次充好欺騙消費者,

沒有存在過錯。

我國《中國人民共和國商標法》52條第1條規定: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 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的, 已屬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中國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一條都具體指出, 假冒他人注冊商標的可依照《中國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國人民共和國產品品質法》進行處罰, 一旦構成犯罪可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周某的行為已構成商標侵權, 執法人員對周某進行了批評教育, 並對現場36雙侵權商品採取了扣押的行政強制措施。 目前, 已對涉案廠家進行了立案調查。

市監部門提醒廣大消費者:

三、索取並保留好發票、收據和相關憑證,

以便發生消費糾紛時能夠提供維權依據。

市場監督管理局提醒廣大消費者, 購物時一旦合法權益受到侵害, 消費者可撥打12315熱線, 也可以到轄區市場管理部門或者消費者協會進行投訴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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