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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出臺多項措施完善集體林權制度

開展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三權分置”試點

日前召開的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第105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完善集體林權制度的實施方案》。 《方案》在穩定並完善集體林地承包關係、放活集體林地生產經營自主權、引導集體林地適度規模經營、加強集體林業管理和服務4個方面提出16項具體措施, 進一步完善我區集體林權制度。

《方案》規劃, 到2020年我區集體林業良性發展機制基本形成, 承包權更加穩定, 經營權更加靈活, 權益保護更加有力, 管理服務體系更加完善, 林業投融資環境更加寬鬆, 財政支持林業投入持續增加,

社會服務體系基本形成。 實現森林資源持續增長、生態效益不斷提升, 農民林業收入顯著增加。

《方案》要求, 對已確權承包到戶的集體林地, 權屬證書必須發放到戶, 由承包農戶持有。 鼓勵發展多種形式的股份合作, 建立股份合作經營機制, 推行資源變資產、資金變股金、農民變股民的“三變”改革, 聯戶經營的要將林權份額量化到戶, 集體經濟組織統一經營的要將股權證發放到戶。 同時, 加強集體林權權益保護, 開展集體林權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三權分置”試點, 探索經營權的登記頒證工作。

《方案》還提出, 放活集體林地生產經營自主權, 依法管理管護公益林, 結合自治區空間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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