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下午, 南京市律師協會官方微信公號發佈消息, 稱10月17日上午, 一離婚後財產糾紛案件中, 一方當事人郭某因在開庭前打傷對方當事人律師金某, 涉嫌故意傷害, 已被南京鼓樓警方刑事拘留。 北京市中銀(南京)律師事務所律師金某告訴澎湃新聞, 其右手掌骨被傷至粉碎性骨折, 目前仍不能活動。
南京市律協公佈的消息顯示, 北京市中銀(南京)律師事務所律師金某依法代理楊某某與其前夫郭某的離婚後財產糾紛案件, 10月17日上午, 金律師代理當事人楊某某前往鼓樓法院開庭, 在開車行駛到鼓樓法院附近紅綠燈路口等紅燈時,
“經鑒定, 我的右手掌骨粉碎性骨折, 到目前都不能動。 ”金律師告訴澎湃新聞。
上述消息稱, 10月23日上午, 南京市律協律師執業權利保護協調指揮中心接北京市中銀(南京)律師事務所對於上述事件的報告。 隨後, 南京市律協秘書處牽頭市律協律師執業權利保護協調指揮中心, 指派一名資深刑事辯護律師作為被害人金律師的代理人, 全權代表金律師免費辦理控告、申訴、出庭等事項。
10月24日, 金律師的指派律師向南京市鼓樓公安分局送達了《市律協關於郭某涉嫌故意傷害罪的控告函》, 11月2日晚間, 南京市公安局鼓樓分局以涉嫌故意傷害罪對犯罪嫌疑人郭某採取刑事拘留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