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陳今年34歲, 從外地在舟山工作也已經有些日子了。 最近這幾天, 老陳到杭州辦完公事, 恰巧還有了幾天假期, 便痛痛快快在杭州玩了幾天。
來的時候, 老陳是搭著同事的車子來的, 住宿呢, 則是到了朋友劉某家中。 玩了幾天後, 同事早就先回舟山, 等老陳來到九堡客運中心買票時候才發現, 身份證忘了帶了!
買過車票的市民都知道, 如今九堡客運中心上車檢票是要核對車票和身份證資訊的。 老陳一時也不知道如何是好。
這時, 朋友劉某打電話來了, 熱情地讓老劉多待幾天, 晚上還特意買了菜回家,
老陳施然赴約。
晚上吃飯喝酒之時, 卻有了意外情況。 畢竟是在家中請客嘛, 劉某把身份證和其他一些卡從口袋裡拿出, 隨手就放到了另一張桌子上。 老陳一看, 暗道“天助我也”。
老陳琢磨著, 拿劉某的身份證買張車票“應該不成問題”, 回舟山之後, 再將身份證寄還也不遲。
這下子, 老陳傻眼了。
民警調查後, 看在陳某是初犯, 且反省態度較好, 對其進行了罰款400元作為告誡教育。
1、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或者使用騙領的居民身份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