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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農民收購玉米案進入最高法報告

最高法院院長周強昨天在向全國人大做工作報告時, 特別提到了內蒙農民無證收購玉米被判刑的案子。 在最高法院直接干預下,

內蒙古法院依法再審改判當事人王力軍無證收購玉米無罪。 周強院長在報告關於司法保障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的時提到的這個案子, 他還做了進一步說明:改判可以讓農民放心收購糧食, 促進農產品流通。

嚴格意義上講, 此改判不屬於錯判改正, 屬於重新從輕裁量。 就案件本身的判決依據上看, 當地法院依據的法條“非法經營罪”所形成的要件, 在這個案件中可以成立。 這位46歲的農民王力軍在收購玉米時, 確實沒有糧食收購證, 而據2004年的國家頒佈施行的《糧食流通管理條例》規定, 經營者必須取得糧食收購資格之後, 才允許從事糧食收購工作。 時至今日, 《糧食流通管理條例》雖然經過兩次修訂, 但並沒有被廢止,

依然是擁有法律效力的政府法規。

這個案件雖然給當事人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傷害, 王力軍在接受採訪時說他在村裡都抬不起頭了, 但把改判放大到同類案件、同種情形之中, 又似乎有利於讓包括王力軍在內的更多人因此次改判而受益更多, 至少糧食等農產品流通會更順暢。

在肯定最高法進步的同時也需要看到, 無證收購玉米被判刑之所以引發這麼多非議、爭議, 根源在於過於簡單粗略的《糧食流通管理條例》, 在面對具體的、複雜的經濟行為時, 往往顯得大而無當、無所適從, 最後很可能會陷入當事人非法生存、司法者選擇性執法的怪圈之中。 從這個角度來說, 《糧食流通管理條例》還得再做修訂。 (中國之聲特約觀察員孫獻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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