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嚴重的汽車碰撞事故中, 一些汽車的部分結構由於撞擊發生了明顯的變形。 因此人們自然想到, 是不是因為汽車的車身不夠堅硬,
其實, 因汽車碰撞所造成的車身變形和破壞, 有相當一部分是汽車製造業的工程師在設計時就刻意為之的, 其目的是消耗碰撞前所攜帶的動能。 動能是物體因運動而具有的能量, 它的大小與物體的品質成正比, 也與物體運動速度的平方成正比。
碰撞結束後, 汽車停下來, 其速度變為零。 碰撞過程通常不超過半秒鐘, 在如此短的時間內要將汽車的動能完全消耗, 必然會造成某些物體的劇烈變形和破壞。 如果由乘員來承擔這種劇烈變形, 那就意味著將對人體造成嚴重傷害, 因此, 車輛設計者就希望車身能夠盡可能多地承擔變形並消耗這些動能, 以盡可能避免人員受傷, 即使受傷,
與此同時, 在設計時還要考慮讓乘員在碰撞中擁有一定的生存空間。 通常, 人們將乘員所處車身空間稱為乘員艙, 這一部分的結構在碰撞中要避免發生太大的變形, 以免外物直接威脅到乘員的人身安全。 況且,
當然, 任何結構都不可能提供絕對安全的保護功能。 如果碰撞非常嚴重, 比如在碰撞前車速很快的情況下, 預先設計用於吸收動能的車身結構在達到最大變形後,
節約能源、保護環境是當今社會所提倡的, 為了降低汽車的能耗, 減少尾氣的排放, 有人提倡設計並使用又小又輕的汽車, 此舉也被稱為汽車的輕量化。 然而, 汽車做得過於輕、小, 安全性能就會下降。 比如, 當輕量化汽車撞到靜止不動的障礙物上, 因為其自身輕, 攜帶的動能少, 受損程度會比又重又大的車要小一些。 如果與騎自行車者或者行人發生碰撞, 因為汽車較輕, 那麼後兩者受到的傷害可能會較小。 但是, 當輕量化汽車與比它自身大很多、且重很多的汽車相撞時,
所以,
無論是討論車身軟硬程度,
還是討論車子是該做得又輕又薄,
抑或又厚又重,
都應該採用辯證的觀點。
否則,
就很可能是好心辦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