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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規全面實施 11月1日起 山東嚴查柴油貨車 貴州禁售柴油

作者 | 文秀

快訊:因降雪天氣, 青藏公路G109線青海格爾木至西藏拉薩公路(唐古喇山段)路面結冰, 已造成大面積堵車。 截至昨日下午, 3400餘量車輛受阻。

3400餘量車輛受阻

目前, G109線青海格爾木至西藏拉薩(唐古喇山段)因路面結冰嚴重, 重載車輛爬坡困難, 部分車輛燃油受凍無法啟動, 造成大面積堵車。

在貨運司機處境艱難之際, 11月1日起, 山東、廣東、貴州、遼寧、河北、陝西、甘肅等省出臺新規, 嚴查柴油車超標排放、增加禁行範圍、交通管制等。

1、11月1日起 貴州不准再賣這些柴油

10月25日上午, 貴州省發改委、工商局、省質監局等部門, 召開成品油品質升級及加強市場管理的相關會議。

會上決定, 11月1日起, 貴州將禁止銷售低於國V標準的普通柴油, 即全省將全面供應國V標準的普通柴油。 與車用柴油不一樣, 普通柴油主要用作拖拉機、農用車、內燃機車、工程機械、船舶和發電機組等壓燃式發動機的燃料。

2、11月1日起 山東嚴查超標排放柴油貨車

山東省環保廳、公安廳、交通廳三部門聯合下發通知, 要求從2017年11月1日起, 公安部利用卡口系統、機動車緝查布控系統、黑煙抓拍系統等各種途徑, 嚴查超標排放的柴油車, 並按照“機動車違反禁令指示標誌”進行處罰。

通知要求, 公安部門對7個傳輸通道城市建成區及重型柴油車主要交通幹道劃定總品質12噸以上達不到國Ⅳ排放標準重型柴油貨車限行區域(加裝DPF的國Ⅲ排放標準重型柴油營運貨車除外)。

3、廣東佛山市貨車禁行

佛山一環高速化改造目前已經全面實施, 早在2017年8月1日當地就發文開始實施貨車禁運的規定。 10月24日, 佛山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發佈通告, 11月1日起佛山一環全線24小時禁行貨車, 管制時間將持續到2018年12月31日。

對於已辦理通行證的外市貨車與本市重型車輛實施限時交通管制(高峰期7:00-9:00 17:00-19:00)。 對於沒有辦理通行證, 違反禁令標誌提示的, 處以200元罰款並記3分。 監管方式已電子攝像頭為主, 現場執法為輔。

根據這兩天跑了廣佛一環的卡友反映, 10月27日佛山一環全線都在查車, 開始攝像頭拍外地牌, 本地牌的貨車11月1日起開拍。

也請各位司機大佬注意, 據佛山市公安交警支隊通報, 一環高速公路新增10套違法電子監控設備, 於11月1日起投入使用!

市公安交警部門介紹,

此次新增的違法電子監控設備, 旨在進一步嚴查佛山一環高速公路機動車違法變更車道、違反禁令標誌或標線行駛、超速等交通違法行為, 規範佛山一環高速公路的行車秩序管理。

新增的電子員警分別位於以下位置:

另外, 一環西拓南環(高明段)施工改造已於6月28日正式動工, 為了進一步緩解交通擁堵,從2017年10月15日起,將對施工路段實施禁止大型貨車通行的交通管制措施。

2017年10月15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對高明大道(高明大橋至楊西大道段)、中山路全路段以及荷富路(躍華路至怡樂路段)實施全天24小時禁止大型貨車、專項作業車通行。

該限貨規定自2017年10月15日起施行,違反本規定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予以處罰。

2017年10月15日至10月31日為警告教育期,2017年11月1日起,對違反禁令標誌指示的,處以200元罰款並記3分。

4、11月1日起 遼寧省調整綠通車車輛合法裝載界定標準

根據關於遼寧省高速綠色通道車輛合法裝載界定標準通告,規定從11月1日起,綠通車車輛合法裝載界定標準調整為:

兩軸貨車車貨總品質不得超過18噸(含,還應當不超過行駛證標明的總品質);

三軸貨車車貨總品質不得超過27噸(含);

四軸貨車車貨總品質不得超過36噸(含);

五軸貨車車貨總品質不得超過43噸(含);

六軸及以上貨車車貨總品質不得超過49噸(含)。

考慮合理誤差計量情況,將超限在5%以內的運輸鮮活農產品車輛視為合法裝載。同樣享受免費政策。

5、11月1日起 濟青高速北線、榮烏高速公路東營境內禁行5軸及以上貨車

從山東高速交警一支隊獲悉,11月1日起至2019年1月31日,濟青高速(北線)全線(即G35濟廣高速K0至K22+210,G20青銀高速K36+388至K323+350),禁止五軸及以上貨車通行(除了為服務區運送石化油氣的貨車外)。因施工需要將對5軸及以上貨車實施禁行。

G18榮烏高速公路東營黃河大橋自2017年11月1日至12月1日實施伸縮縫維護作業。2017年11月1日至2017年12月1日,榮烏高速公路東營境內,即墾利收費站以南(K491+500)至疏港樞紐立交以北(K509+500),含黃河大橋,五軸及以上貨車禁止通行。

6、11月1日起,甘肅G30連霍高速天定段 禁行3軸及以上貨車

根據甘肅省交通運輸廳、甘肅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發佈的通告,2017年11月1日至2018年6月10日,連霍高速(G30)秦州隧道(天水市甘穀縣境內)單側隧道將進行全封閉施工,並對定西駛往天水方向的三軸(含三軸)以上貨車和危化品運輸車輛、甘穀駛往天水方向的所有車輛進行交通管制。

繞行線路:

(1)新疆及我省河西地區駛往陝西方向的三軸(含三軸)以上貨車和危化品運輸車輛,由連霍高速公路(G30)雙塔樞紐立交駛入定武高速公路(G2012)營雙段,經寧夏中衛、固原沿福銀高速公路(G70)通行。

(2)青海駛往陝西方向的三軸(含三軸)以上貨車和危化品運輸車輛,由京藏高速公路(G6)經寧夏固原沿福銀高速公路(G70)通行。

(3)蘭州駛往陝西方向的三軸(含三軸)以上貨車和危化品運輸車輛,由青蘭高速公路(G22)經寧夏固原沿福銀高速公路(G70)通行;蘭州駛往天水、四川方向的三軸(含三軸)以上貨車和危化品運輸車輛,由天巉公路(G310)通行;蘭州駛往隴西方向的三軸(含三軸)以上貨車和危化品運輸由S209公路通行。

(4)隴西、武山駛往天水方向的所有車輛,由甘穀收費站駛出連霍高速公路(G30),經麥甘(麥積區至甘穀縣)公路通行。

7、11月1日起 國Ⅰ、國Ⅱ車禁入石家莊主城區

根據《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強力推進大氣污染綜合治理的意見》檔要求,自2017年11月1日起,石家莊市對國Ⅰ、國Ⅱ排放標準機動車採取限制通行措施。

自11月1日起,對違反通告規定通行的車輛,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按照違反禁令標誌指示的,罰款100,記3分。

為了進一步緩解交通擁堵,從2017年10月15日起,將對施工路段實施禁止大型貨車通行的交通管制措施。

2017年10月15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對高明大道(高明大橋至楊西大道段)、中山路全路段以及荷富路(躍華路至怡樂路段)實施全天24小時禁止大型貨車、專項作業車通行。

該限貨規定自2017年10月15日起施行,違反本規定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予以處罰。

2017年10月15日至10月31日為警告教育期,2017年11月1日起,對違反禁令標誌指示的,處以200元罰款並記3分。

4、11月1日起 遼寧省調整綠通車車輛合法裝載界定標準

根據關於遼寧省高速綠色通道車輛合法裝載界定標準通告,規定從11月1日起,綠通車車輛合法裝載界定標準調整為:

兩軸貨車車貨總品質不得超過18噸(含,還應當不超過行駛證標明的總品質);

三軸貨車車貨總品質不得超過27噸(含);

四軸貨車車貨總品質不得超過36噸(含);

五軸貨車車貨總品質不得超過43噸(含);

六軸及以上貨車車貨總品質不得超過49噸(含)。

考慮合理誤差計量情況,將超限在5%以內的運輸鮮活農產品車輛視為合法裝載。同樣享受免費政策。

5、11月1日起 濟青高速北線、榮烏高速公路東營境內禁行5軸及以上貨車

從山東高速交警一支隊獲悉,11月1日起至2019年1月31日,濟青高速(北線)全線(即G35濟廣高速K0至K22+210,G20青銀高速K36+388至K323+350),禁止五軸及以上貨車通行(除了為服務區運送石化油氣的貨車外)。因施工需要將對5軸及以上貨車實施禁行。

G18榮烏高速公路東營黃河大橋自2017年11月1日至12月1日實施伸縮縫維護作業。2017年11月1日至2017年12月1日,榮烏高速公路東營境內,即墾利收費站以南(K491+500)至疏港樞紐立交以北(K509+500),含黃河大橋,五軸及以上貨車禁止通行。

6、11月1日起,甘肅G30連霍高速天定段 禁行3軸及以上貨車

根據甘肅省交通運輸廳、甘肅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發佈的通告,2017年11月1日至2018年6月10日,連霍高速(G30)秦州隧道(天水市甘穀縣境內)單側隧道將進行全封閉施工,並對定西駛往天水方向的三軸(含三軸)以上貨車和危化品運輸車輛、甘穀駛往天水方向的所有車輛進行交通管制。

繞行線路:

(1)新疆及我省河西地區駛往陝西方向的三軸(含三軸)以上貨車和危化品運輸車輛,由連霍高速公路(G30)雙塔樞紐立交駛入定武高速公路(G2012)營雙段,經寧夏中衛、固原沿福銀高速公路(G70)通行。

(2)青海駛往陝西方向的三軸(含三軸)以上貨車和危化品運輸車輛,由京藏高速公路(G6)經寧夏固原沿福銀高速公路(G70)通行。

(3)蘭州駛往陝西方向的三軸(含三軸)以上貨車和危化品運輸車輛,由青蘭高速公路(G22)經寧夏固原沿福銀高速公路(G70)通行;蘭州駛往天水、四川方向的三軸(含三軸)以上貨車和危化品運輸車輛,由天巉公路(G310)通行;蘭州駛往隴西方向的三軸(含三軸)以上貨車和危化品運輸由S209公路通行。

(4)隴西、武山駛往天水方向的所有車輛,由甘穀收費站駛出連霍高速公路(G30),經麥甘(麥積區至甘穀縣)公路通行。

7、11月1日起 國Ⅰ、國Ⅱ車禁入石家莊主城區

根據《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強力推進大氣污染綜合治理的意見》檔要求,自2017年11月1日起,石家莊市對國Ⅰ、國Ⅱ排放標準機動車採取限制通行措施。

自11月1日起,對違反通告規定通行的車輛,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按照違反禁令標誌指示的,罰款100,記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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