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老伴結婚二十多年了, 只生下一個兒子, 大學也讀完了, 他是我們全家人的驕傲。 公公去世的早, 婆婆跟著我們住。
國慶日的時候,
我把家裡打掃的乾淨整潔, 床單都換成新的, 還去超市買了不少菜。 兒子的女友不愛說話, 還是我主動拉著她進門的。
做飯的時候, 兒子才悄悄告訴我, 那女孩懷孕了, 我笑開了花, 又燉了一隻雞, 給她補補身子。
吃飯的時候, 那姑娘有點挑食, 菜都被翻了個底朝天, 每樣菜吃一口, 不好吃就扔到兒子的碗裡, 兒子也笑嘻嘻的吃了, 我心裡雖然不樂意, 但也不好摻和。
飯吃到一半的時候, 婆婆拿出了一個紅包, 裡面是500塊錢, 老太太攢了很久, 塞給兒子的女友, 我跟老伴也給了600。
她直接當著我們的面拆開了, 把錢裝到包裡, 就說吃飽了, 想出去轉轉。
刷完碗, 我去後院拿掃把, 就聽見兒子和她女友在講話。
“你爸媽也太摳門了, 別人都是幾千的給, 他們也好意思拿出手。 ”
“我奶奶不是也給你500了嗎, 消消氣, 等結婚的時候, 我讓爸媽準備一份大禮, 至少五十萬。 ”
聽到這裡, 我再也笑不出來了, 五十萬說的容易, 可我跟老伴如何湊的齊?偏偏兒子被她迷住了, 還懷了孩子。
子不教父之過, 是我沒有教育好兒子, 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