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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資源部政策法規司司長就農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項試點延期答問

國土資源部政策法規司司長魏莉華就農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項試點延期答記者問

11月4日,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決定, 北京市大興區等33個農村土地制度改革試點期限延長一年至2018年12月31日。

看點

01

改革試點延期的背景

2015年2月2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授權國務院在北京市大興區等三十三個試點縣(市、區)行政區域暫時調整實施有關法律規定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

根據《決定》, 在北京市大興區等33個試點縣(市、區)暫停實施《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6個條款,

按照重大改革於法有據的原則推進農村土地徵收、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 該授權的期限將於2017年12月31日屆滿。

截至目前, 試點工作取得重要階段性成效:一是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改革效果初顯, 已形成相對成熟的規則體系;二是宅基地制度改革在保障農民取得宅基地、自願有償退出宅基地和完善宅基地制度等方面作了積極探索;三是農村土地徵收制度改革中一些重點、難點、熱點問題開始破題。

看點

02

為何延期的考量

試點延期主要出於以下三點考量:

一是農村土地制度改革關係重大, 需要在試點中進一步統一思想、凝聚共識。

二是試點工作仍處於不斷探索、逐步完善的階段,

改革的整體性、系統性、協同性和綜合效益顯化尚需時間。

三是《土地管理法》修改工作正在推進, 一些試點地區的政府、集體和農民存在觀望甚至顧慮心理, 需要進一步穩定有關方面的改革預期。

看點

03

試點延期後工作思路如何確定

“農村土地制度改革試點時間緊、任務重、要求高、責任大。 ”下一步國土資源部將重點抓好三方面工作。

一是進一步擴大改革試點統籌推進的範圍。 繼續堅守土地公有制性質不改變、耕地紅線不突破、農民利益不受損的底線, 重點做好三項改革試點的統籌推進, 為法律修改提供支撐。

二是積極配合國務院法制辦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做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的立法審議工作,

爭取做到改革試點與法律修改同步推進、相向而行。

三是提前開展《土地管理法》修改相關配套法規的研究起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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