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女孩彎腰在車前玩耍。
都市報訊(新疆都市報全媒體記 李娜)近日, 烏市龍海新和居社區發生了一起交通事故, 一個四歲的小女孩彎腰在車前玩耍時,
11月7日, 新疆都市報記者從烏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頭區大隊瞭解到了事發經過。 通過監控畫面可以看到, 當時事發地點的兩側都停放著車輛, 並且有行人和小孩在車前位置走動。 這時兩名年輕男子走到車前, 準備開車駛離, 就在這期間, 穿紅衣服的小女孩突然彎下腰來玩耍, 短短幾秒的時間, 車輛右轉起步過程中碰撞到了正在前方玩耍的孩子……
事故發生後, 正在五六米外曬太陽的女孩的爺爺沖了過來, 手足無措地拍打轎車引擎蓋, 社區的居民也都圍過來幫忙。
值得慶倖的是, 當時社區裡的街坊鄰居及時幫忙把車抬起來將小孩救出, 目前小女孩基本脫離了危險, 正在進一步接受治療。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辦法》第六十七條規定:在單位院內、居民居住區內, 機動車應當低速行駛, 避讓行人;有限速標誌的, 按照限速標誌行駛。 從法規上對於車輛避讓行人有明確規定, 因此在這起事故駕駛員將要承擔全部責任。
張某向交警講述, 他上車後一直和旁邊的男子交談, 確實沒有注意仔細觀察周邊情況後再起步。
頭區交警大隊事故中隊民警邵飛告訴記者:“這起事故中,
另外, 交警也提示家長, 首府除了新建社區能夠做到社區內人車分離, 很多社區都存在人車混行的情況。 因此也建議家長除了做好孩子交通平日的安全教育以外, 對於年齡較小的孩子, 出門時, 家長一定要確保孩子就在自己身邊, 在可控範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