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新結婚兩年後,
27歲的她生了一個可愛的兒子。
麗新的丈夫在一家國企上班,
麗新在一個超市做一份收銀員的工作。
5歲兒子兒子給麗新的婆婆帶著。
丈夫在國企混得風聲水起,
已經是一把手的職位。
麗新的收入連丈夫的一半都比不上。
隨著丈夫的應酬越來越多。
麗新慢慢感覺和丈夫的距離越來越大。
麗新恐慌的事情終於發生了。
丈夫慢慢開始冷落麗新,
而且丈夫提出了離婚。
因為丈夫沒有出軌的跡象,
房子,
車子都屬於丈夫的。
因為丈夫的收入比麗新高許多。
於是兒子的撫養權也給了前夫。
心灰意冷的麗新真正感受到了社會的殘酷和不公,
可是又有什麼辦法呢?她沒有房子,
車子。
工資勉強養活自己。
前夫給了她幾萬塊的賠償費後,
她隻身一人出了前夫的家門。
麗新娘家給32歲麗新介紹了很多物件,
有未婚也有離異,
可是麗新有一個信念,
就是先把自己的經濟搞上去。
前三年她無心再考慮婚事。
於是她拿出前夫給的5萬元再超市租了一個門面賣窗簾。
她已經學會了縫紉窗簾。
想不到憑著麗新的心靈手巧,
這門手藝越做越精。
後來賺了很多錢,
她又自己開了一個單獨的門面,
專門銷售床上用品和窗簾。
慢慢,
她有了不菲的收入。
自己也買了一套小戶型的房子。
這時候,
麗新聽說前夫已經又娶妻生子了,
前夫和新妻子又生了一個女兒。
然而5歲的兒子還是跟隨爺爺奶奶生活。
並沒有和前夫的家庭生活在一起。
麗新非常難過,
這幾年她都不敢去看孩子,
生怕控制不住自己的感情。
可是沒有一天不想念的!經常獨自一個人垂淚。
只想快點把經濟搞好再接回孩子。
直到麗新35歲那年,
父母催婚的節奏越來越狠,
他們給麗新介紹了一名律師鴻,
鴻開了一家律師事務所,
37歲,
和妻子感情破裂導致離婚,
沒有孩子。
3年來都不接受任何男人的麗新自從見了鴻,
鴻風度翩翩,
一顆芳心早已暗許。
兩人在這個年齡像青年人一樣談起了戀愛。
麗新向鴻傾訴了她的感情史,
言語中也說出了自己對兒子的愧疚和無奈。
當麗新談到前夫又組建了家庭,
並且孩子還是給爺爺奶奶帶時,
鴻自信的說他可以幫忙幫助麗新打贏官司變更撫養權。
因最重要的一點,
前夫成家後,
並沒有自己帶孩子,
讓孩子嚴重缺失父愛,
而是把孩子扔給了爺爺奶奶。
這種情況是絕對不利於孩子的成長的。
麗新和鴻領了結婚證,
舉行了隆重的婚禮,
房子,
車子,
都過戶到麗新的名下。
鴻果然幫助麗新成功爭取到了孩子的撫養權。
因為麗新經濟獨立,
又有房車。
因為麗新的新丈夫也接受麗新的孩子。
麗新的前夫在這兩年來並沒有履行照顧孩子的義務,
而是把孩子扔給爺爺奶奶帶。
所以麗新順利的打贏了這場官司。
聽到這個消息,
麗新喜極而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