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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現任丈夫幫她要回了撫養權

麗新結婚兩年後, 27歲的她生了一個可愛的兒子。 麗新的丈夫在一家國企上班, 麗新在一個超市做一份收銀員的工作。 5歲兒子兒子給麗新的婆婆帶著。 丈夫在國企混得風聲水起, 已經是一把手的職位。 麗新的收入連丈夫的一半都比不上。 隨著丈夫的應酬越來越多。 麗新慢慢感覺和丈夫的距離越來越大。 麗新恐慌的事情終於發生了。 丈夫慢慢開始冷落麗新, 而且丈夫提出了離婚。 因為丈夫沒有出軌的跡象, 房子, 車子都屬於丈夫的。 因為丈夫的收入比麗新高許多。 於是兒子的撫養權也給了前夫。


心灰意冷的麗新真正感受到了社會的殘酷和不公, 可是又有什麼辦法呢?她沒有房子, 車子。 工資勉強養活自己。 前夫給了她幾萬塊的賠償費後, 她隻身一人出了前夫的家門。

麗新娘家給32歲麗新介紹了很多物件, 有未婚也有離異, 可是麗新有一個信念,

就是先把自己的經濟搞上去。 前三年她無心再考慮婚事。 於是她拿出前夫給的5萬元再超市租了一個門面賣窗簾。 她已經學會了縫紉窗簾。 想不到憑著麗新的心靈手巧, 這門手藝越做越精。 後來賺了很多錢, 她又自己開了一個單獨的門面, 專門銷售床上用品和窗簾。 慢慢, 她有了不菲的收入。 自己也買了一套小戶型的房子。 這時候, 麗新聽說前夫已經又娶妻生子了, 前夫和新妻子又生了一個女兒。 然而5歲的兒子還是跟隨爺爺奶奶生活。 並沒有和前夫的家庭生活在一起。 麗新非常難過, 這幾年她都不敢去看孩子, 生怕控制不住自己的感情。 可是沒有一天不想念的!經常獨自一個人垂淚。 只想快點把經濟搞好再接回孩子。
直到麗新35歲那年, 父母催婚的節奏越來越狠, 他們給麗新介紹了一名律師鴻, 鴻開了一家律師事務所, 37歲, 和妻子感情破裂導致離婚, 沒有孩子。 3年來都不接受任何男人的麗新自從見了鴻, 鴻風度翩翩, 一顆芳心早已暗許。 兩人在這個年齡像青年人一樣談起了戀愛。 麗新向鴻傾訴了她的感情史, 言語中也說出了自己對兒子的愧疚和無奈。 當麗新談到前夫又組建了家庭, 並且孩子還是給爺爺奶奶帶時, 鴻自信的說他可以幫忙幫助麗新打贏官司變更撫養權。 因最重要的一點, 前夫成家後, 並沒有自己帶孩子, 讓孩子嚴重缺失父愛, 而是把孩子扔給了爺爺奶奶。 這種情況是絕對不利於孩子的成長的。


麗新和鴻領了結婚證, 舉行了隆重的婚禮, 房子, 車子, 都過戶到麗新的名下。 鴻果然幫助麗新成功爭取到了孩子的撫養權。 因為麗新經濟獨立, 又有房車。 因為麗新的新丈夫也接受麗新的孩子。 麗新的前夫在這兩年來並沒有履行照顧孩子的義務, 而是把孩子扔給爺爺奶奶帶。

所以麗新順利的打贏了這場官司。 聽到這個消息, 麗新喜極而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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