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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後房事頻率如何把握?其實有公式可循,寶媽你們及格嗎?

人家常說, 夫妻生活是婚姻的調和劑, 不是為了生兒育女, 而是為了增加生活的情趣, 拉進夫妻的距離。 一段婚姻當中如果沒有愛沒有夫妻生活, 那是“合租”, 婚姻當中, 有愛沒有夫妻生活那是“朋友”, 婚姻中有夫妻生活但沒有愛, 那只是“過客”那麼到底多頻繁的夫妻生活才算是幸福呢?其實這個是很有探討性的問題!

據統計, 兩人婚後3年內, 女方出於生育期間(懷孕期間), 離婚的比率達到60%以上, 所以夫妻生活在一段婚姻中的重要性我相信是毋庸置疑的!

最近一位朋友小青, 她說她老公的欲望特別的強, 幾乎天天都要, 雖然是挺幸福的, 但是有時候感覺有點吃不消啊!

其實夫妻生活頻率有數可算!

有學者根據年齡的性能了影響規律得出一個計算公式“夫妻生活頻繁=年齡的十位數*9, 所得的十位數為性生活週期, 個位數為次數”

咱們來舉個栗子:

陳先生今年28歲, 2*9=18, 那麼就是10天內8次。 同樣的, 胡小姐今年34歲, 3*9=27, 那麼就是20天內7次。 如此類推....

研究顯示, 這種頻率既能滿足欲望, 還不影響工作及身體狀態, 重要的是能提升婚姻的幸福感。

但是公式是死的, 人是活的, 公式只是按照年齡及能力來給出參考的指標, 但是從生理角度上來說, 無論是男的還是女的, 在產生欲望的時候, 不要是大家都願意, 那就不必過多考慮時間間隔問題, 有的夫妻新婚燕爾, 幾乎天天密愛, 不分晝夜, 簡直就是“非生理期合不上腿, 生理期合不上嘴”, 依然神采奕奕, 絲毫不覺得疲憊。

所以夫妻生活還是需要根據自身身體及精神狀況來衡量標準,

總而言之, 量力而為, 安全第一。 維持一段好的婚姻, 無外乎溝通、包容、經濟與夫妻生活, 你們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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