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箭在最近幾天迎來了寶貴的休息日, 德安東尼也將周琦下放至發展聯盟毒蛇隊, 與周琦一起下放的, 還有火箭重點培養的第三控衛傑克遜。 然而在打完一場比賽之後, 周琦便回歸火箭隊參加到全隊的合練當中, 傑克遜卻只能繼續留在毒蛇。 實際上, 傑克遜的遭遇便可以解釋為什麼當初丁彥雨航, 沒有接受小牛的合同。
在夏季聯賽表現出色的丁彥雨航, 接到了小牛的一份雙向合同。 而火箭新秀傑克遜的合同, 同樣是一份雙向合同。 正是因為合同條款中的一些規定, 傑克遜才無法回歸火箭隊。
雙向合同, 是NBA球隊除了大名單15人以外, 還能給另外兩名球員提供的NBA和NBDL的混合合同。 簽署這份合同的球員, 不能在NBA中待超過45天的時間, 否則將轉為正式合同。 正因為此, 傑克遜才不能像周琦一樣直接歸隊。 因為他在火箭隊多待一天, 就意味著離轉正更近一天,
雙向合同的價格非常低廉, 年薪僅有75000美元, 折合人民幣也僅有50萬左右, 不及CBA的一名常規輪換。 更為重要的是, 這份合同中45天的規定, 意味著簽署的球員承擔著巨大的風險。
我們以傑克遜為例, 分析這份合同的前景。
如此, 便可以看出雙向合同的問題所在。 球員成為完全弱勢的一方, 他們無法和NBA球隊長時間合練, 面臨著隨時被裁退的風險, 也面臨著一直留在發展聯盟打球的風險。 以及, 這份合同的價格實在太過低廉。 相比于傑克遜, 周琦身背正統新秀合同, 處境就會好很多, 他可以很“任性”的在兩個聯盟流動。
丁彥雨航及其團隊顯然看到了其中的問題, 因此果斷拒絕了這份合同。 若是不能拿到NBA聯盟普通合同, 丁彥雨航拿著這樣含有各種對球員不利條款的雙向合同, 顯然不利於他去闖蕩NB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