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開荒種地是農村和城郊都很常見的現象, 很多地方對此也沒有進行太多規範, 很多朋友對於自行開荒種地是否會被收回, 能不能享受補貼都有很多疑問。 那麼, 國家對於荒地利用的具體政策到底是怎麼樣的呢?
一、國家政策對於荒地的定義
自行開荒的土地通常屬於“四荒地”。 具體指: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未利用的土地, 屬於現行經濟環境中未得到充分、合理、有效利用的土地。
國家規定,
“四荒”使用權承包、租賃或拍賣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50年。
二、開荒地能否確權和享受補貼
首先, 農村開荒的土地, 其所有權仍屬於農村集體組織所有, 其所有權不屬於個人, 不能與承包土地享有同等權利, 所以開荒地是不能確權的。
但因為這個荒地是你開墾的, 所以你還可以接著種。 有的是免費的, 有的是給村委會繳納少量的流轉費, 不過也特別少, 可以忽略不計。
至於補貼,
國家規定,
在未經批准開墾的土地或者在禁止開墾的土地,
不享補貼。
私自開荒的地一般都沒有登記造冊,
所以除非進行確權,
否則就拿不到補貼資金。
三、怎麼利用荒地能發揮最大價值?
2016中央一號檔以及《農業部等11部門關於積極開發農業多種功能大力促進休閒農業發展的通知》中都明確指出, 鼓勵利用“四荒地”(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發展休閒農業, 對中西部少數民族地區和集中連片特困地區利用“四荒地”發展休閒農業, 其建設用地指標給予傾斜。
同時, 國家還鼓勵利用農村閒置房屋、集體建設用地、可用林場和水面等資源來發展休閒農業和鄉村旅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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