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頭婚, 老公是二婚, 老公和前妻有一個三歲的兒子, 歸老公撫養。 當初老公追我時, 我嫌棄他配不上我, 離異還帶著一個拖油瓶, 想追我, 真是癩蛤蟆想吃天鵝肉。
但是後來, 我還是嫁給了這個癩蛤蟆。 我之所以嫁給他, 是因為他的心善。 有一次我穿著高跟鞋下樓時, 不小心崴著腳了, 恰巧被他看到(我們是同事), 他就把我抱起來, 送到對門的小診所。 然後每天他都會幫我上藥, 搞得我很不好意思。 通過這件事, 我認為他是個好男人, 不能錯過的好男人。 就這樣我們相處了八個月就結婚了。 結婚前, 我說,
剛開始他兒子不接受我甚至還罵我, 老公氣得打兒子, 我趕緊阻攔, 我說,
我和老公沒打算那麼早要孩子, 我想等老公的兒子接受我, 再作打算。 我就把他兒子當自己的孩子一樣看待, 畢竟孩子都是善良的, 誰對他好, 他就會記在心裡, 時間長了, 他終於肯叫我媽媽了。 老公直誇我厲害。 可是這種和諧的局面卻被一個女人打破了, 她就是老公的前妻。 他前妻聽說他結婚了, 就借看孩子的名義, 經常來我們家“搗亂”。 我和老公的兒子好不容易建立起來的那點親情, 差點被他前妻毀掉。
她一來到我家像個女主人似的, 喝茶吃零食, 都不經過我們的允許。 更可惡的是, 有時她還會偷偷的溜進我們臥室, 那次恰好被我逮到。 老公說, 你對她太客氣了, 你是女主人,
後來有一次她真的很過分了。 那時我和老公剛買了一輛車,
我剛說完, 她抬手就要打我, 幸好被老公攔下。 老公生氣的說, 你過分了, 再無理取鬧下去, 以後不要來看孩子了。 你來, 孩子只會學壞。 她氣得面目猙獰, 惡狠狠的說, 行, 你對她好, 我看你能堅持多久。 她氣呼呼的拽著大腚走了。
老公說, 他前妻朝三暮四, 沒離婚前和其他男人搞曖昧, 自己又不上班賺錢, 最後受不了了, 就離婚了。
這樣的女人心不穩定, 很難為家庭付出, 也不會有穩固的愛情, 活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