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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軍垮臺前有多強:全球有14個戰區,方面軍進攻正面200公里

在戰爭時期, 蘇聯武裝部隊由最高統帥部直接指揮或通過各戰區司令部指揮。 最高統帥部將通過總參作戰部直接指揮戰略核兵力一一洲際彈道導彈、彈道導彈潛艇、戰略轟炸機。 根據美國軍事情報部門的材料, “大部分核動力導彈潛艇可能作為最高統帥部的戰略預備隊”, 而不直接配屬地區司令部。

戰爭區和戰區司令部應成為最高統帥部與方面軍之間的中級指揮部, 即蘇軍的基本司令部。 戰爭區和戰區司令可指揮所屬區內除兩類兵力以外的所有部隊。 這兩類就是直接隸屬總參謀部指揮的戰略核武器或需要國防會議授權發射的非戰略核武器。

從整體上說, 部隊的高級指揮部為協調集中戰略領導與分散作戰管理之間的關係創造了條件。

當時蘇軍總參謀長奧加爾科夫元帥制定的軍事學說, 形成了關於“戰爭區”和“戰區”的概念。 在蘇聯軍事文獻中, 對戰爭區作了如下定義:戰爭區是陸地、海洋及其上方的空間和外太空, 在這些地區內, 交戰國的武裝力量可按戰略規模進行戰爭或軍事行動。 戰爭區沒有明確的確定邊界線, 一般包括一個大陸及其周圍的水域, 或一個大洋及其沿岸地區和大洋內的島嶼和群島。

前蘇聯戰爭區指揮機構只有當發生包羅數個戰區的全球戰爭時, 這些指揮機構才會行動起來。 在上世紀80年代末, 蘇聯共有3個名義戰爭區:西部戰爭區、遠東戰爭區和南部戰爭區。 西部戰爭區包括整個歐洲和北非。 在戰爭情況下, 西部戰爭區指揮部將指揮自北極到地中海的部隊。 南部戰爭區包括中東、印度和印度洋, 並指揮印度洋的海軍。

遠東戰爭區包括亞洲、太平洋、東南亞。

在蘇聯軍事文獻中對戰區作的定義如下:戰區是武裝刀量戰略集團(陸軍、空軍、海軍)能進行戰略規模軍事行動的大陸廣闊區域及其鄰接的水域或大洋(海)及其中的島嶼和鄰接大陸的沿岸地區以及其上方空間和外太空。 戰區的界線由進行戰鬥行動的國家(交戰聯盟)的軍政領導確定。

蘇聯劃分了10個大陸戰區(西部戰區、西北戰區、西南戰區、南部戰區、遠東戰區、北美戰區、南美戰區、澳洲戰區、非洲戰區、南極戰區)和4個大洋戰區(北冰洋戰區、太平洋戰區、大西洋戰區、印度洋戰區)。

各個戰區機構的準備狀態各有所異。 在平時, 僅有4個戰區的指揮機構起作用。 其中第一個戰區——遠東戰區的指揮部是1979年組建的,

司令部設在赤塔。 西部戰區指揮部組建於1984年9月, 戰區總部可能設在東德的措森-溫斯多夫, 也可能是在波蘭的萊格尼察。 西南戰區(可能在文尼察)和南部戰區(可能在塔什干)的指揮部也是在1984年組建的。 各戰區司令有司令部, 任務是保證該戰區範圍內各軍種協同作戰。

蘇軍在東歐的所有集群以及其大多數軍區均隸屬於4個戰區司令部中的1個。 在作戰時, 這4個司令部保證總參謀部在戰時對戰區部隊的高度集中指揮。 在戰時, 華約國家的兵力應歸西部戰區或西南戰區司令部指揮。 海上戰區的作戰基本上是與大陸戰區相當。 同時, 海軍兵力既要隸屬於海上戰區司令部, 也要隸屬於大陸戰區司令部。 北大西洋的戰事應歸西北戰區;北海和波羅的海的戰事應歸西部戰區;黑海和地中海的戰事及波斯灣的戰事應歸西南戰區;太平洋的戰事應歸遠東戰區。

在陸地上進行軍事行動的基本作戰單位是方面軍。 在第二次世界大戰開始階段, 蘇聯的方面軍(通常含4或5個集團軍)就被描述為“最高的戰略編隊”。 在方面軍範圍內的作戰可認為是最大規模的戰役(不同於戰略)行動。戰略作戰,即能夠在整體上改變戰爭進程或方向的作戰,歸根結底是方面軍範圍內一系列戰役行動的結果。最高統帥部的命令可直接下達到方面軍司令,而不必通過地區指揮機構。在戰爭進程中要實現,“重大的政治-軍事目標”,不可能靠方面軍的力量去解決,要想協調幾個方面軍的力量就需要建立方面軍集群。於是,因而“出現了一種本質上不同於方面軍進攻的新型軍事行動——方面軍集群作戰”。

方面軍集群的作戰由“戰略方向”總司令指揮實施。這種戰略方向的作戰已被看作是最高級的戰略作戰。為協調各方面軍的兵力,起初組成了3個戰略方向。由於蘇軍在1954年裝備了核武器,尤為重要的,由於稍後又有了各種各樣的核武器運載工具,戰略作戰的根本已“不是方面軍作戰,甚至也不是方面軍集群作戰,而是更現代化、規模更大的戰區範圍的作戰”。蘇聯領導層在60年代過高地估計了核武器的重要性,而到60年代末和70年代初又出現了大踏步的後退。因此蘇聯再次開始考慮常規戰爭(或至少一個較長的使用常規武器的戰爭階段)的可能性。這樣就回到了在戰區範圍內的諸兵種合成作戰的概念上來了。戰區對於籌畫常規戰爭和核戰爭都有其潛在的重要性。

在上世紀70年代,蘇軍奧加爾科夫元帥強調說,“迄今存在的諸兵種合成作戰的概念已在很大程度上與當前的條件不相適應了”蘇軍總參謀部學院在70年代中期的教材中講道:“進行軍事行動的基本形式將是戰區範圍內的戰略作戰、國土防空軍的作戰以及海軍和遠端航空兵的獨立作戰”。後來蘇軍對方面軍的定義是:方面軍是武裝力量的戰役-戰略集團,通常於戰爭前夕組建……用於完成在大陸戰區的一個或數個戰略方向上的戰役-戰略任務。

方面軍的第一梯隊通常由兩個軍區的多兵種組成。在歐洲的方面軍可能包括1或2個坦克集團軍、3至4個合成集團軍、1個航空兵集團軍、1個所屬的艦隊。方面軍還管轄所屬各兵團編制的核武器。在西部戰區範圍內可能組建3個方面軍——北部方面軍、中部方面軍和南部方面軍。典型的進攻正面為200公里,防禦正面為400公里,縱深為400公里。

在方面軍範圍內的作戰可認為是最大規模的戰役(不同於戰略)行動。戰略作戰,即能夠在整體上改變戰爭進程或方向的作戰,歸根結底是方面軍範圍內一系列戰役行動的結果。最高統帥部的命令可直接下達到方面軍司令,而不必通過地區指揮機構。在戰爭進程中要實現,“重大的政治-軍事目標”,不可能靠方面軍的力量去解決,要想協調幾個方面軍的力量就需要建立方面軍集群。於是,因而“出現了一種本質上不同於方面軍進攻的新型軍事行動——方面軍集群作戰”。

方面軍集群的作戰由“戰略方向”總司令指揮實施。這種戰略方向的作戰已被看作是最高級的戰略作戰。為協調各方面軍的兵力,起初組成了3個戰略方向。由於蘇軍在1954年裝備了核武器,尤為重要的,由於稍後又有了各種各樣的核武器運載工具,戰略作戰的根本已“不是方面軍作戰,甚至也不是方面軍集群作戰,而是更現代化、規模更大的戰區範圍的作戰”。蘇聯領導層在60年代過高地估計了核武器的重要性,而到60年代末和70年代初又出現了大踏步的後退。因此蘇聯再次開始考慮常規戰爭(或至少一個較長的使用常規武器的戰爭階段)的可能性。這樣就回到了在戰區範圍內的諸兵種合成作戰的概念上來了。戰區對於籌畫常規戰爭和核戰爭都有其潛在的重要性。

在上世紀70年代,蘇軍奧加爾科夫元帥強調說,“迄今存在的諸兵種合成作戰的概念已在很大程度上與當前的條件不相適應了”蘇軍總參謀部學院在70年代中期的教材中講道:“進行軍事行動的基本形式將是戰區範圍內的戰略作戰、國土防空軍的作戰以及海軍和遠端航空兵的獨立作戰”。後來蘇軍對方面軍的定義是:方面軍是武裝力量的戰役-戰略集團,通常於戰爭前夕組建……用於完成在大陸戰區的一個或數個戰略方向上的戰役-戰略任務。

方面軍的第一梯隊通常由兩個軍區的多兵種組成。在歐洲的方面軍可能包括1或2個坦克集團軍、3至4個合成集團軍、1個航空兵集團軍、1個所屬的艦隊。方面軍還管轄所屬各兵團編制的核武器。在西部戰區範圍內可能組建3個方面軍——北部方面軍、中部方面軍和南部方面軍。典型的進攻正面為200公里,防禦正面為400公里,縱深為400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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