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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乎你的錢袋子快來看!你的社保、公積金將發生大變化

今年政府工作報告指出, 2017年將繼續提高基本養老金標準, 確保按時足額發放;未來城鄉居民醫保財政補助由每人每年420元提高到450元;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不能超過12%;“五險一金”有關繳費比例適當降低……關乎你的錢袋子, 快來看看!

養老金標準2017年繼續上調

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指出, 2017年將繼續提高退休人員基本養老標準, 確保按時足額發放。 這意味著從2005年開始, 退休人員養老金標準將實現“十三連漲”。

《“十三五”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規劃》(以下簡稱“《規劃》”)指出, 國家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為每人每月70元,

未來將根據經濟發展和物價變動等情況, 建立基礎養老金水準合理調整機制。

職工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

《規劃》指出, 繼續實行統賬結合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 完善個人帳戶, 健全激勵約束機制, 提高收付透明度, 堅持精算平衡, 推動實現職工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

城鄉居民醫保財政補助由每人每年 420 元提高到 450 元

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指出, 城鄉居民醫保財政補助由每人每年420元提高到450元, 同步提高個人繳費標準, 擴大用藥保障範圍。

城鄉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比重提高

《規劃》明確, 要健全基本醫療保險穩定可持續的籌資和報銷比例調整機制, 制定城鄉居民醫保政府補助三年規劃, 在提高政府補助標準的同時,

適當提高個人繳費比重, 逐步將個人繳費與城鄉居民家庭收入水準掛鉤。

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實現省級統籌

《規劃》明確, 未來將推動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逐步實現省級統籌。 結合社會平均工資和物價變動等因素, 合理確定相關社會保險待遇水準。

社保待遇異地領取、直接結算

《規劃》指出, 將建立標準統一、全國聯網的社會保障執行資訊系統, 完善並簡化轉續流程, 推動網上認證、網上辦理轉續, 辦爭實現全國範圍內社會保險待遇異地領取、直接結算, 方便參保職工、失業和退休人員流動就業、異地生活。

4種不同情況的養老保險這樣領

1.養老保險關係在戶籍地的, 當地領取;

2.不在戶籍地的, 在累計繳費滿10年的地區領取;

3.不在戶籍地, 且每個參保地繳費均不滿10年的, 轉回上一繳滿年限地領取;

4.不在戶籍地, 且在多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 歸集戶籍地按規定領取。

生育津貼按平均工資計發

國務院近日公佈的《“十三五”國家基本公共服務清單》提出, 基金支付生育期間的醫療費和生育津貼, 生育津貼按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

生育保險與醫療保險合併

《規劃》提出, 將生育保險與基本醫療保險合併實施, 探索建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 開展長期護理保險試點。

2月4日公佈的《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併實施試點方案》提出, 在河北邯鄲、山西晉中、遼寧瀋陽、江蘇泰州、安徽合肥、山東威海、河南鄭州、湖南岳陽、廣東珠海、重慶、四川內江、雲南昆明開展試點。

2017年6月底前啟動試點, 試點期限為一年左右。

“五險一金”會變為“四險一金”嗎?

兩險合併實施並不是兩個險種合併為一個, 而是合併經辦管理, 生育保險還是存在的。 生育保險強調雇主責任, 職工個人是不需要繳納生育保險費的。 人社部強調, 兩險合併實施不會導致參保職工的生育保險待遇降低。

給予各類穩定崗位補貼

《“十三五”國家基本公共服務清單》明確, 對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支付失業保險金、基本醫療保險費、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等, 對符合條件的企業給予各類穩定崗位補貼。

“五險一金”有關繳費比例

繼續適當降低

今年政府工作報告指出, 將繼續適當降低“五險一金”有關繳費比例。

降低失業保險總費率個人繳費不超過0.5%

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階段性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的通知》, 從2016年5月1日起, 失業保險總費率在2015年已降低1個百分點的基礎上可階段性降至1%-1.5%。

其中個人費率不超過0.5%, 降低費率的期限暫按兩年執行。

工傷預防的宣傳、培訓等費用由基金和用人單位支付

《“十三五”國家基本公共服務清單》明確, 工傷預防的宣傳、培訓等費用, 勞動能力鑒定費用和工傷保險待遇費用依法由工傷保險基金和用人單位支付。

到2020年工傷保險覆蓋率超80%

《國家職業病防治規劃(2016-2020年)》指出:勞動者依法應參加工傷保險覆蓋率達到80%以上, 逐步實現工傷保險與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社會慈善、商業保險等有效銜接, 切實減輕職業病病人負擔。

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公積金繳存比例不能超過12%

住建部規定:

1.從2016年5月1日起,凡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高於12%的,一律予以規範調整,不得超過12%;

2.階段性適當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政策,從2016年5月1日起實施,暫按兩年執行;

3.生產經營困難企業除可以降低繳存比例外,還可以申請暫緩繳存住房公積金。

據人民日報官微

切實減輕職業病病人負擔。

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公積金繳存比例不能超過12%

住建部規定:

1.從2016年5月1日起,凡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高於12%的,一律予以規範調整,不得超過12%;

2.階段性適當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政策,從2016年5月1日起實施,暫按兩年執行;

3.生產經營困難企業除可以降低繳存比例外,還可以申請暫緩繳存住房公積金。

據人民日報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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