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網呼和浩特3月13日電(通訊員 連春霞)男子為賺錢身兼多職,但由於飲酒後趕著去送貨,在開車時險些釀成車禍。
近日,經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回民區檢察院以危險駕駛罪對被告人韓某提起公訴後,法院判處其拘役1個月,並處罰金5000元。
現年32歲的被告人韓某是眾人眼中的好青年,為了掙錢養家身兼多職,白天在快遞公司送快遞,晚上在超市當送貨員,可謂是辛苦付出,日子也過得很幸福。
但被告人韓某有一大愛好是喝酒,且經常和超市同事在吃飯時喝酒助興。
2016年5月19日下午,被告人韓某去超市接班後,晚飯時和同事在超市喝了酒。
當晚9點多,在被告人剛剛收拾完餐桌時,另一家超市需要10箱白酒。
同事勸被告人韓某喝酒不要開車,明早再去補送貨物。
但掙錢心切的被告人韓某不想失去100元送貨費,就執意開車拉著貨出發了。
就在途徑一拐彎路口時,由於看到交警查車並躲避,差點與騎車人發生碰撞。
然而,這個異常舉動還是沒有脫逃警方的“法眼”,隨即交警將被告人韓某查獲。
經鑒定:被告人韓某血液酒精為173.41mg/100ml。
被告人韓某不但沒掙到送貨費,還付出了慘痛的代價。
近日,經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回民區檢察院以危險駕駛罪提起公訴後,法院遂對被告人韓某作出上訴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