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住東北的林區, 和老公結婚7年了, 婚後我和老公沒有固定的收入, 他有時幫人扛東西掙錢, 我就趁著天不冷去山裡采點山貨賣給收購站, 給孩子掙點零花錢。 每次上山我都挺害怕的, 有一次還遇到了野豬, 幸虧我命大, 死裡逃生。
我生日是11月份, 這裡已經下雪了, 那天老公在家給我炒了4個菜,
婆婆看我不樂意, 把筷子一摔說:我不吃了, 衣服放你這, 你看著辦, 見不到衣服我就和你們斷絕關係!說完摔門就走了。 留下我們一家三口面面相覷, 挺好的飯菜一口都吃不下去了。
老公說:要不就給她買了吧, 我媽這輩子也不容易, 我說她不容易我就容易, 我的辛苦錢不能讓她這麼敗壞!吃完飯, 我去洗碗, 發現大衣不見了, 老公真的去給婆婆付錢了。
那一刻我徹底的看透了他,
他一點都不心疼我,
我想離婚,
可是孩子那麼小,
又不捨得,
現在我倆在一起也不爭也不吵,
有時安靜的可怕,
感情真的傷透了,
說白了,
都是窮惹的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