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魯敏
寒暄時別人喜歡問我, 最近在寫什麼哪?這是個很簡單的問題, 我卻往往會支吾其辭, 一時不知怎麼說才合適。 說我在寫小說, 這是實話, 但好像是不夠誠懇, 就像別人問你, 在吃什麼哪?你說我在吃東西。 說我在寫一個故事呢, 也不大準確, 故事跟小說並非一個概念, 而且這樣一來的話, 好像就有種義務, 要接著往下解釋一下, 這是個什麼故事……為了回答得既準確又足夠簡潔, 我思忖一番, 會老實地想一下電腦裡的文檔, 答:在寫短篇。 或者在寫中篇。 如此這般。 可是就算這樣, 有時候我也會看到對方臉上升騰起一層炊煙般的薄薄迷惑,
的確, 不要講外人了, 就是對寫作者而言, 在最初的本能階段, 對文體的認識也是含糊的:文體像一匹既會變大又會變小的馬, 憑著猛烈到自負的欲望, 寫作者急迫輕率地跨上去。
或者呢, 元氣充足, 甩鞭疾馳, 一下子跑出去十幾裡地, 一路上目無所見, 心無所得, 光想著跑長途了, 直至人仰馬翻。 嘿, 瞧, 我跑了個長篇。 或者呢, 心急火燎, 如新科狀元初秀, 架勢弄得十分華麗, 剛剛跑動沒幾步惜乎猛然踏空見底, 倉惶收場, 但是沒關係, 也夠可以得意地一甩頭:喏,
這樣的大馬小馬轉換自若的情況下, 我們常常就會喜劇性地看到, 那些像中篇一樣的長篇, 像短篇一樣的中篇, 像長篇節選一樣的中篇——反正是用字數來掐表分類的, 寫對是對, 寫錯也還是對。
從這個意義上, 我一直不大喜歡按照長度來劃分文體, 因為這常常會造成一種惰性與投機, 造成對文體感的放任與不負責——如果寫作者沒有足夠的自覺意識, 就極易變成一個隨心所欲、信馬由韁的騎手, 不管長篇中篇或短篇, 文體在這裡都成了無辜的種馬, 被作家們慷慨而即興地賦予生命,
事實上, 文體的確是有傳統與血統的, 是需要挑剔, 需要肅清界限的。 比如, 這裡說說短篇。 短篇這一文體, 在無數作家們的孕育與生養下, 已經被創造出了極其豐富的類型之美, 有卡佛式的, 有門羅式的, 有奧康納式的, 有海明威式的, 有契訶夫式的, 有歐·享利式的等等。 但最起碼都有一個極其重要的共性:這些寫作者,
——他不是跑出了一個短篇, 他是截取、裁剪、折疊、縫綴、放棄出了一個短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