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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 | 無辜的種馬

文 魯敏

寒暄時別人喜歡問我, 最近在寫什麼哪?這是個很簡單的問題, 我卻往往會支吾其辭, 一時不知怎麼說才合適。 說我在寫小說, 這是實話, 但好像是不夠誠懇, 就像別人問你, 在吃什麼哪?你說我在吃東西。 說我在寫一個故事呢, 也不大準確, 故事跟小說並非一個概念, 而且這樣一來的話, 好像就有種義務, 要接著往下解釋一下, 這是個什麼故事……為了回答得既準確又足夠簡潔, 我思忖一番, 會老實地想一下電腦裡的文檔, 答:在寫短篇。 或者在寫中篇。 如此這般。 可是就算這樣, 有時候我也會看到對方臉上升騰起一層炊煙般的薄薄迷惑,

大概是對於我所提及的所謂“短篇、中篇”有點含糊不清。 如果我爽利地答:在寫一個長篇。 對方一般都會相當專業地一點頭:唔、長篇!顯然, 那會是一本書。

的確, 不要講外人了, 就是對寫作者而言, 在最初的本能階段, 對文體的認識也是含糊的:文體像一匹既會變大又會變小的馬, 憑著猛烈到自負的欲望, 寫作者急迫輕率地跨上去。

或者呢, 元氣充足, 甩鞭疾馳, 一下子跑出去十幾裡地, 一路上目無所見, 心無所得, 光想著跑長途了, 直至人仰馬翻。 嘿, 瞧, 我跑了個長篇。 或者呢, 心急火燎, 如新科狀元初秀, 架勢弄得十分華麗, 剛剛跑動沒幾步惜乎猛然踏空見底, 倉惶收場, 但是沒關係, 也夠可以得意地一甩頭:喏,

這就是短篇!還有的, 一路馬踏香花, 東張西望, 走走停停, 東扯西拉, 忘卻來路去程, 差不多快要迷路了才收起韁繩, 自然也沒白忙:是謂中篇。

這樣的大馬小馬轉換自若的情況下, 我們常常就會喜劇性地看到, 那些像中篇一樣的長篇, 像短篇一樣的中篇, 像長篇節選一樣的中篇——反正是用字數來掐表分類的, 寫對是對, 寫錯也還是對。

從這個意義上, 我一直不大喜歡按照長度來劃分文體, 因為這常常會造成一種惰性與投機, 造成對文體感的放任與不負責——如果寫作者沒有足夠的自覺意識, 就極易變成一個隨心所欲、信馬由韁的騎手, 不管長篇中篇或短篇, 文體在這裡都成了無辜的種馬, 被作家們慷慨而即興地賦予生命,

誕生出一批規格長度符合標準, 但實質四不像、先天肥胖或先天羸弱的小說新生兒。 而大部分時候, 我們也會機靈地歡呼這種四不像, 因為小說的一個重要特徵就是“打破”, 就是冒犯常規、自我創造。 你似乎不可以因為“像不像”某種文體去進行道義或審美上的指責, 人們會說你有文體的傲慢與偏見。

事實上, 文體的確是有傳統與血統的, 是需要挑剔, 需要肅清界限的。 比如, 這裡說說短篇。 短篇這一文體, 在無數作家們的孕育與生養下, 已經被創造出了極其豐富的類型之美, 有卡佛式的, 有門羅式的, 有奧康納式的, 有海明威式的, 有契訶夫式的, 有歐·享利式的等等。 但最起碼都有一個極其重要的共性:這些寫作者,

在騎上文體這匹馬的那一刻, 不, 也許在之前, 在他整理靴子、束衣整帽、步出柵門的時候, 他就有一個節制的謹慎的願望, 他將騎著這匹種馬, 走出一箭之遙, 對, 不太多也不太少, 就這麼遠。 他咬著嘴唇, 像鬥牛士那樣, 似乎每走一步都性命攸關, 他也做點危險的俏皮動作, 一邊敏銳地捕捉周邊的氣息與信號。 他會回避鋪陳的誘惑, 也會放棄故事的宛轉, 甚至還會特意隱去人名與地名。 這一位騎馬人, 既在不停地疊加動人的細節, 同時又在對其進行抽象化或素描式的處理。 他十分的無情和果斷, 他固執就只走一箭之地。 他不管人物還在生死未決, 時間還在艱難地停滯, 地點還在風火輪一樣的流轉。 都不管。 到了終點。
他穩穩地勒住, 翻身下馬, 揚長而去。

——他不是跑出了一個短篇, 他是截取、裁剪、折疊、縫綴、放棄出了一個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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