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社會>正文

西峽執行法官靈活辦案 以物抵債促雙贏

11月6日, 在西峽縣人民法院執行幹警的努力下, 一起民間借貸案件的雙方當事人達成和解, 通過以物抵債的方式順利結案, 取得社會效果與法律效果的完美統一。

2014年上旬, 趙某向王某借款150000元, 到借款期限後, 趙某因資金短缺, 未能償還。 趙某與王某在同年5月達成還款協定, 約定2017年4月前償還完畢, 但是趙某並沒有如期履行, 王某無奈之下訴至西峽法院。

法院主持調解結案後, 趙某仍未主動履行義務。 該案進入執行程式, 經執行法官調查, 被執行人趙某因做生意虧本, 目前已負債累累, 沒有還款能力, 案件陷入了僵局。 但是執行幹警並沒有放棄, 通過執行幹警的多方調查瞭解到, 趙某曾經營一家牧業養殖場, 但該場被趙某承包給某牧業公司經營。 執行幹警聯繫到該公司負責人, 說明案件情況。 經過執行幹警的努力, 該公司同意在該案中提供執行擔保,

在2022年承包合同期滿之後將趙某養殖場內的75只羊以每只2000元的價格交付給申請人王某。 執行法官將此執行方案告知王某, 並對趙某做思想工作, 多次組織雙方到法院執行局協商處理以物抵債事宜, 希望找到最有利於維護雙方權益的方式實現和解。 經過執行法官的釋法析理, 被執行人趙某最終同意將自己的養殖場的羊在承包合同期滿之後交給王某以抵償債務。 此次案件執行中, 王某與趙某之間的債權債務關係實現雙贏局面, 不僅節約了司法成本, 而且有效解決了執行難問題, 獲得了當事人的肯定。 (王薩娜)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