攜程親子園的虐童事件彷如一個悶彈, 突然之間投入人群, 所有看過的人無不被炸的肝腸寸斷、心如刀絞。 這條新聞我看的很快很潦草, 因為我實在看不下去, 即便是家裡已經來了暖氣, 卻還是遍體生寒, 我又一次問自己, 這還是人嗎, 為什麼能這麼心狠手辣。 沒錯, 又一次, 我們的未成年人被這些負有法定安全保障義務的單位裡的、承擔直接監管職責的、所謂“老師”虐待的事例, 出現的還少嗎, 這既不是第一次, 我敢肯定也不會是最後一次, 那些(我該怎麼稱呼他們?)又一次虐出了新花樣, 刺痛我們的神經,
可為什麼這類的事情就是屢屢發生, 因為產生和消退的模式都太類似了, 你發現沒有, 每次虐童事件一出, 家長控訴、媒體跟進、平常不見得做過什麼的那些相關部門, 這會兒都冒出來表示關注、表示要追責, 然後我們開始問,
誰來擔責?這其實太寬泛了, 監管不利自然是要擔責的, 相關負責人都要一擼到底的追究責任。 但最應該受到懲罰的就是那些直接施暴者, 可是我搜了一下相關案例, 真是少得可憐啊。
裁判文書上網是從2014年開始的, 更早期的案例不全也會有幾個, 那好, 輸入關鍵字, 出來的案例數量只有1562條, 而我翻了大概3頁(每頁顯示100個), 確實為虐童的, 不到50個吧, 而完全符合幼稚園主體身份的, 僅有2個, 2個啊。 去掉幼稚園, 本以為範圍更寬泛了, 應該會多吧, 結果只有46件。
這1562件中絕大部分都是與我們要討論的這件事無關的
僅有的兩件例子中, 任誰看來, 那些的行為都令人髮指, 可是, 他們得到的懲罰你也看到了, 相對於他們做過的事情還是太輕了, 甚至連執照也沒有吊銷, 三年之後還是可以繼續當幼師,
作為典型, 居然跟我們看過的那些手法差不多, 可見這個問題已經刻不容緩
是我們的制度跟不上嗎, 的確是, 605條相關制度, 真正起到作用的我不知道有哪些, 如果他們真的有效, 還會有如此頻繁惡劣的虐童行為發生嗎, 會的, 但會少吧?
每次同類事一出來,涉事員工無一例外不被開除,然後呢,然後呢,有人還關注然後嗎?開除算什麼,丟一個飯碗而已,對孩子來說呢,傷害不可估計。所以,真要追究誰擔責,最好就徹底讓他們再也端不起飯碗,因為我覺得這種劣根性是很難剔除並修正的,還是不要冒這個險吧,我們的孩子真的經不起。
每次同類事一出來,涉事員工無一例外不被開除,然後呢,然後呢,有人還關注然後嗎?開除算什麼,丟一個飯碗而已,對孩子來說呢,傷害不可估計。所以,真要追究誰擔責,最好就徹底讓他們再也端不起飯碗,因為我覺得這種劣根性是很難剔除並修正的,還是不要冒這個險吧,我們的孩子真的經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