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圍牆被推倒了,
為此事打架自己還受了傷,
事情很複雜
最後兩人卻握手言和!!!
什麼情況?
近日, 經於都縣公安局利村派出所民警耐心細緻的調解,
10月6日, 利村派出所接到黃某報警稱家裡建的圍牆被同組的黃某生推倒, 雙方發生打架。 接警後民警迅速趕到現場並展開工作。
10月20日, 利村派出所再次組織雙方到當地村委會進行調解, 黃某生依然認為事情是黃某建圍牆引起的, 自己不會出錢, 並在調解中途離開現場。
現場調解
拳腳相向
11月3日, 利村派出所再次召集雙方到派出所進行調解, 民警曉之以情, 動之以理, 明之以法, 將事情再次梳理, 分析事情的起因,
話音剛落, 黃某生掏出600元現金交給黃某, 黃某拿到錢後, 突然將錢給回了黃某生, 並且說道:“你的家庭條件我知道, 這錢就不用了, 以後大家多一點和氣”, 黃某生聽後很是感動, 握住黃某的雙手, 久久不語。 事後, 黃某跟民警說:“要不是你們, 黃某生不會認識到自己的錯誤, 也不會出錢。 他肯出錢, 我的心結這就解了, 其實也就是為了爭這一口氣”, 至此, 糾紛順利調解。
握手言和
俗話說“遠親不如近鄰”。 遺憾的是現實生活中, 鄰里之間常常因為各種瑣事發生爭吵, 處理不當還會引起更為惡劣的後果, 於都警方在開展矛盾糾紛調解工作中, 以“解心結、治心病”為著力點, 竭力化解每一個矛盾, 贏得了轄區群眾認可和一致好評。
——普法時刻——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 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 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