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中超資本的風起雲湧, 大牌外援紛紛加盟, 水漲船高, 各支球隊開始了買買買的模式。
與此同時, 資金相對捉襟見肘的球隊, 如延邊、遼足, 則降入了中甲(當然多種因素所致, 資金是其中重要一環)。
如何能給“高燒”的職業聯賽降溫?足協出臺了多項新規, 來遏制天價引援, 同時, 給年輕球員以出場機會。 U23新政便是其中之一, 只不過有的俱樂部雖然遵循U23必有球員首發的規定, 但開場不久便將其換下。
為此, 足協開啟了加強版的新政, 那就是在明年的聯賽中, 整場比賽, 每隊至少要保證有1名U23球員, 始終在場上比賽。
目前, 這一新政已經下發給各支俱樂部, 供其討論。 有的俱樂部提出了補充方案——每場比賽的換人名額從3人, 增加到4人。
當今的國際足壇, 沿用了多年的每場比賽換3人的規則。 為何中超的俱樂部“腦洞大開”, 提出了與國際足球通用規則相悖的提議呢?
從中超俱樂部的角度來看, 足協規定每場比賽必須有U23球員在場上, 一旦U23球員在比賽中受傷離場, 球隊的3個換人名額已經用完了, 怎麼辦?總不能就那麼在場地內躺著吧?那場面是不是有點不正常?
對於這一點, 足協還沒有給出解釋。
要規避可能出現的麻煩, 尊重每場必有U23在場的新規, 各支俱樂部為了保險起見, 基本上只敢使用2個換人名額, 另一個留著給U23救急。 如此一來, 主教練的戰術調整, 必然受到影響。
並非替俱樂部說話。 但或許, 正是在這種兩難之下, 才會有俱樂部提出了更改國際足球規則的提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