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天來我一直在向同行宣傳海關法規, 以自己的經歷現身說法, 勸導他們遵守法律。 我也一定牢記這次教訓, 這是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近日,
原來, 李某是個“海歸”, 在旅行社做導遊工作, 經常作為出境領隊陪同遊客出國旅遊。 因為出國機會多, 就想給親戚朋友從國外帶點東西。 “我出國機會多, 不僅能買到正品, 自己帶回來還便宜”, 李某一直打著這樣的如意算盤。
然而, 沒過多久李某就感到緊張了。 經過有關機關核定, 李某攜帶的未申報的物品涉嫌偷逃稅款14萬多元, 已經達到了刑事案件的立案標準, 偵查機關隨即以走私普通物品罪對李某立案偵查, 一個高學歷的“海歸”瞬間變成犯罪嫌疑人, 李某的心一下子沉到了穀底。
“怎麼也沒想到給親朋好友帶幾個包幾塊表就成了犯罪。
案件很快就被移送到了北京市檢察院第四分院審查起訴。 審查期間, 李某多次如實供述犯罪事實, 寫下了“悔罪書”, 表示願意接受法律的處罰。 綜合李某認罪認罰的態度和全案事實, 辦案檢察官決定對其依法適用刑事案件認罪認罰從寬制度。
在審查起訴期間, 承辦檢察官對李某進行了法治教育, 詳細講解法律規定, 讓他更加深刻地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 經過認真細緻地審查, 在辯護律師的見證和參與下, 檢察官認為, 李某的犯罪情節較輕, 屬於初犯偶犯, 而且攜帶這些物品主要是贈送親友, 自己並沒有牟利,
收到檢察機關的不起訴決定書後, 李某淚流滿面。 讓檢察官沒有想到的是, 在被不起訴後, 李某不僅沒有回避自己的問題, 反而積極現身說法, 用自己的例子向同行們宣傳法律規定。 “從國外帶東西, 超過免申報額度, 千萬記得申報啊!”這是他反復對同事們強調的。
除此之外, 李某還自學了法律對於出入境禁止、限制攜帶物品的詳細規定, “手錶、包帶多了要申報, 象牙、犀牛角這些是絕對不能帶回來的……”這也成了李某對同行普法宣傳常說的。
“作為普法志願者, 我給多位同行講了自己的經歷, 告誡他們一定要從我身上吸取教訓, 如實向海關申報個人物品, 千萬別踩法律的紅線。
“事情過去這麼久了, 他還在反思自己的錯誤, 並且現身說法, 主動用自己的經歷教育別人不要違反法律, 由原來的違法者變成了現在的普法者, 可見他的認罪態度是真誠的, 反思問題也是深刻的。 ”聽了李某的介紹, 承辦檢察官感到由衷地欣慰。
(作者單位:北京市檢察院、北京市檢察院第四分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