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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檢察好故事|不起訴後,違法者變成普法者了

“這些天來我一直在向同行宣傳海關法規, 以自己的經歷現身說法, 勸導他們遵守法律。 我也一定牢記這次教訓, 這是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近日,

被北京市檢察院第四分院決定不起訴的李某來到該院, 把一封感謝信遞到了承辦檢察官手裡。

原來, 李某是個“海歸”, 在旅行社做導遊工作, 經常作為出境領隊陪同遊客出國旅遊。 因為出國機會多, 就想給親戚朋友從國外帶點東西。 “我出國機會多, 不僅能買到正品, 自己帶回來還便宜”, 李某一直打著這樣的如意算盤。

然而, 沒過多久李某就感到緊張了。 經過有關機關核定, 李某攜帶的未申報的物品涉嫌偷逃稅款14萬多元, 已經達到了刑事案件的立案標準, 偵查機關隨即以走私普通物品罪對李某立案偵查, 一個高學歷的“海歸”瞬間變成犯罪嫌疑人, 李某的心一下子沉到了穀底。

“怎麼也沒想到給親朋好友帶幾個包幾塊表就成了犯罪。

”儘管想不通, 但李某還是積極配合偵查機關的調查, 如實供述了自己的行為。

案件很快就被移送到了北京市檢察院第四分院審查起訴。 審查期間, 李某多次如實供述犯罪事實, 寫下了“悔罪書”, 表示願意接受法律的處罰。 綜合李某認罪認罰的態度和全案事實, 辦案檢察官決定對其依法適用刑事案件認罪認罰從寬制度。

在審查起訴期間, 承辦檢察官對李某進行了法治教育, 詳細講解法律規定, 讓他更加深刻地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 經過認真細緻地審查, 在辯護律師的見證和參與下, 檢察官認為, 李某的犯罪情節較輕, 屬於初犯偶犯, 而且攜帶這些物品主要是贈送親友, 自己並沒有牟利,

可以依法對其不起訴。 今年6月, 該院對李某作出了不起訴處理。

收到檢察機關的不起訴決定書後, 李某淚流滿面。 讓檢察官沒有想到的是, 在被不起訴後, 李某不僅沒有回避自己的問題, 反而積極現身說法, 用自己的例子向同行們宣傳法律規定。 “從國外帶東西, 超過免申報額度, 千萬記得申報啊!”這是他反復對同事們強調的。

除此之外, 李某還自學了法律對於出入境禁止、限制攜帶物品的詳細規定, “手錶、包帶多了要申報, 象牙、犀牛角這些是絕對不能帶回來的……”這也成了李某對同行普法宣傳常說的。

“作為普法志願者, 我給多位同行講了自己的經歷, 告誡他們一定要從我身上吸取教訓, 如實向海關申報個人物品, 千萬別踩法律的紅線。

”面對給了自己新生的檢察官, 李某覺得只有將法治正能量最大限度地傳播才是最好的回報。

“事情過去這麼久了, 他還在反思自己的錯誤, 並且現身說法, 主動用自己的經歷教育別人不要違反法律, 由原來的違法者變成了現在的普法者, 可見他的認罪態度是真誠的, 反思問題也是深刻的。 ”聽了李某的介紹, 承辦檢察官感到由衷地欣慰。

(作者單位:北京市檢察院、北京市檢察院第四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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