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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違規建房重點整治,4類人不能再建房,還有3種房屋將被收回!

隨著中國經濟的突飛猛進, 城鎮化也不斷在加速推進, 城鎮化是房地產發展的基石, 在城鎮化等因素的推動下, 房價蹭蹭蹭往上漲, 結果就導致越來越多的白領階層跑到郊區或者山上去建房, 更是有一些農村戶口的白領回到農村把房子建得跟別墅沒兩樣, 為了規範建房的相關適宜, 對於不合規定的房屋將有相應的處罰, 以下幾類人不能再建房。

一, 超占面積建房的二, 一戶多宅的

三, 未經允許佔用耕地建房

《土地管理法》更新規定, 嚴格限制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 控制建設用地總量, 對耕地實行特殊保護。 因此, 在2018年完成農村土地確權工作以後, 農民在未申請宅基地的情況下, 再在自家耕地上建房, 屬於違法行為!

四, 所在地為“城中村”

隨著經濟的發展, 很多城市擴張之後, 本地就變成城中村, 那麼這種情況將不會再審批宅基地了。

很多農民都不懂建房的規則, 也不瞭解相關規定, 該提前申請宅基地的還沒有提前申請, 不能再建房的卻還在悶頭建房, 隨意建造房屋的行為是違法的, 屬於以下行為的房屋也將被收回!

一, 在農村有超過一處宅基地和房屋

如果農戶申請了新的宅基地, 並且建了新房, 本著一戶一宅原則, 有超過一處宅基地和房屋的, 老宅基地將被收回。

二, 閒置房屋將被拆除或者收回

在農村, 很多人的房子一直處於空閒、荒廢狀態, 這樣不僅造成土地資源浪費, 而且房屋成為危房具有安全隱患。 這種情況宅基地直接由集體收回。

三, 戶口遷出本村、不再屬於本集體成員

如果戶口遷出本集體, 那麼就算是放棄或者不具有宅基地使用權了, 但依然具有房屋所有權, 但不能再次進行重建、翻新等, 等到房屋自然坍塌之後, 集體有權收回宅基地。

由於種種原因, 農民私自佔用耕地建房, 房屋搭建不合標準等違規建房屢見不鮮, 農村房屋建設亂象層生, 而這些政策就是為了, 能有一個良好的農村環境, 提高農民的生活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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