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西藏自治區人社廳、自治區財政廳聯合下發《西藏自治區高校畢業生市場就業補貼政策實施細則(試行)》和《西藏自治區高校畢業生創業啟動資金支持、場地租金及水電費補貼、社會保險補貼和基本生活費補助實施細則》, 對自治區高校畢業生區內外企業就業、區內自主創業提供生活、住房、創業啟動、社會保險等資金補助做了詳細規範,為自治區高校畢業生多管道就業、創業助一臂之力。
2006年, 自治區開始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制度改革, 大學生走向就業市場實行雙向選擇。 為切實保障大學畢業生實現就業、創業,
做好大學生就業、創業工作是深入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堅持以人為本的客觀要求, 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抓手, 是維護穩定、實現西藏長足發展和長治久安的堅實基礎, 是促進民族團結、實現各民族和睦相處的有效載體。
當前, “雙創”與各行各業深度融合發展, 精准對接市場需求與社會創新資源, 有效激發了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 促進了機會公平和就業擴大。 自治區大學畢業生要抓住有利時機, 深入貫徹區黨委、政府的決策部署, 轉變就業觀念, 樹立創新創業理念, 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 以產業蓬勃發展、新動能持續壯大、新人才不斷湧現為自治區經濟轉型升級提供有力支撐。
就業是民生之本。 對於自治區廣大大學畢業生來說, 實現就業、創業, 是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提高幸福指數的重要保障。 隨著自治區各項就業、創業優惠政策和措施的深入實施, 越來越多的大學畢業生一定會在自己的工作崗位上創造更加幸福的生活, 真正實現自己的人生價值和夢想。 (韓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