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 根據保費是否返還來劃分, 可分為消費型重大疾病保險和返還型重大疾病保險。
一聽這個定義, 是不是就覺得太複雜?那作為普通百姓,
其實, 選好重疾險並不難, 只需要搞清楚下邊三個字, 就能很快做出決定了。
第一個字——【寬】指保險責任的範圍寬。 要徹底明白這個“寬”字的內涵, 得先做一段比較詳細的科普。
2007年4月3日保監會發佈的《重大疾病保險的疾病定義使用規範》明確規定了常見的25種重大疾病的詳細定義(詳細病種附在正文最後), 同時要求全國所有保險公司的重疾險產品都必須包含這25種重大疾病中的前6種, 即:
(1)惡性腫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惡性腫瘤;
(2)急性心肌梗塞;
(3)腦中風後遺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礙;
(4)重大器官移植術或造血幹細胞移植術—須異體移植手術;
(5)冠狀動脈搭橋術(或稱冠狀動脈旁路移植術)—須開胸手術;
(6)終末期腎病(或稱慢性腎功能衰竭尿毒癥期)—須透析治療或腎臟移植手術。
為什麼是這6種呢, 因為這6種重大疾病的發病率和死亡率站到了所有重大疾病的60%-90%, 部分年齡段甚至高達近95%。 這也是保險產品最需要的保障功能體現。
在實際經營中, 各家保險公司的重疾險基本上都覆蓋了這25種重大疾病。 2013年12月31日保監會發佈了《中國人身保險業重大疾病經驗發生率表(2006-2010)》, 分別列出了前6種和全部25種重大疾病的發病率與死亡率, 從各家保險公司實際的理賠資料統計來看, 前6種重大疾病的理賠率占了80%左右, 而25種重大疾病理賠則占到了90%以上。
看到這裡, 你或許應該有些明白了:事實上所有保險公司的重疾險的核心保障內容都一樣。 只是各自在這25種病種上又根據自己公司的經營特點增加了一些較小概率的病種而已。
既然是為了保障更全面, 那就很簡單了, 通常的做法就是誰的保障病種多, 就選擇誰。
但也有一些注意事項, 那就是仔細看這些多出來的病種定義,
雖然這裡會有不少坑, 但要識別出來並不難, 把多份保險產品的條款拿出來, 找到同樣的病種名稱, 逐一比對即可。 實在搞不並明白, 可以截圖上來, 給萌鴿幫你把把關。
第二個字——【高】指保障額度高。
指的是繳費低。 這是一個相對概念。 即:
在保障範圍相同、保障額度相同的前提下, 哪個產品繳費最低, 就選哪個。
若是不能全部滿足,那就看自己最中意其中的哪兩項。比如萌鴿自己,比較重視繳費和保障額度,對於病種範圍,能接受基本的25種大病和少數附加的病種就行。那麼,就會在相同保障額度下,選擇繳費較低的一款。
至此,重疾險的三個字:寬、高、低,你弄明白了嗎?
最後,還有一項,是關於消費型和返還型重疾險的選擇問題。
好了,本期內容到此結束,希望能幫助大家買到一份滿意的重疾險,給自己和家人的生活保駕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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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保監會統一定義的25種重大疾病1.惡性腫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惡性腫瘤;
2.急性心肌梗塞;
3.腦中風後遺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礙;
4.重大器官移植術或造血幹細胞移植術—須異體移植手術;
5.冠狀動脈搭橋術(或稱冠狀動脈旁路移植術)—須開胸手術;
6.終末期腎病(或稱慢性腎功能衰竭尿毒癥期)—須透析治療或腎臟移植手術;
7.多個肢體缺失—完全性斷離;
8.急性或亞急性重症肝炎;
9.良性腦腫瘤—須開顱手術或放射治療;
10.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償期—不包括酗酒或藥物濫用所致;
11.腦炎後遺症或腦膜炎後遺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礙;
12.深度昏迷—不包括酗酒或藥物濫用所致;
13.雙耳失聰—永久不可逆;
14.雙目失明—永久不可逆;
15.癱瘓—永久完全;
16.心臟瓣膜手術—須開胸手術;
17.嚴重阿爾茨海默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
18.嚴重腦損傷—永久性的功能障礙;
19.嚴重帕金森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
20.嚴重Ⅲ度燒傷—至少達體表面積的20%;
21.嚴重原發性肺動脈高壓—有心力衰竭表現;
22.嚴重運動神經元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
23.語言能力喪失—完全喪失且經積極治療至少12個月;
24.重型再生障礙性貧血;
25.主動脈手術—須開胸或開腹手術。
若是不能全部滿足,那就看自己最中意其中的哪兩項。比如萌鴿自己,比較重視繳費和保障額度,對於病種範圍,能接受基本的25種大病和少數附加的病種就行。那麼,就會在相同保障額度下,選擇繳費較低的一款。
至此,重疾險的三個字:寬、高、低,你弄明白了嗎?
最後,還有一項,是關於消費型和返還型重疾險的選擇問題。
好了,本期內容到此結束,希望能幫助大家買到一份滿意的重疾險,給自己和家人的生活保駕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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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保監會統一定義的25種重大疾病1.惡性腫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惡性腫瘤;
2.急性心肌梗塞;
3.腦中風後遺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礙;
4.重大器官移植術或造血幹細胞移植術—須異體移植手術;
5.冠狀動脈搭橋術(或稱冠狀動脈旁路移植術)—須開胸手術;
6.終末期腎病(或稱慢性腎功能衰竭尿毒癥期)—須透析治療或腎臟移植手術;
7.多個肢體缺失—完全性斷離;
8.急性或亞急性重症肝炎;
9.良性腦腫瘤—須開顱手術或放射治療;
10.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償期—不包括酗酒或藥物濫用所致;
11.腦炎後遺症或腦膜炎後遺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礙;
12.深度昏迷—不包括酗酒或藥物濫用所致;
13.雙耳失聰—永久不可逆;
14.雙目失明—永久不可逆;
15.癱瘓—永久完全;
16.心臟瓣膜手術—須開胸手術;
17.嚴重阿爾茨海默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
18.嚴重腦損傷—永久性的功能障礙;
19.嚴重帕金森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
20.嚴重Ⅲ度燒傷—至少達體表面積的20%;
21.嚴重原發性肺動脈高壓—有心力衰竭表現;
22.嚴重運動神經元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
23.語言能力喪失—完全喪失且經積極治療至少12個月;
24.重型再生障礙性貧血;
25.主動脈手術—須開胸或開腹手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