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保險, 是指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的勞動者, 因失業導致經濟收入受到影響時, 按規定在法定時間內補貼其因失業而損失的部分經濟收入, 從而保障其基本生活的社會保險專案。 失業保險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滿5年的, 最長可領取12個月的失業保險金;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滿10年的, 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10年以上的, 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為24個月。
2017年失業保險繳費比例及標準
2016年7月1日起, 廣州失業保險繳費基數將進行調整。 廣州市2015年職工月平均工資是6764元, 2016年廣州最低工資標準為1890元,
最新消息:廣州市人社局宣佈, 將於2016年3月1日起下調全市失業保險繳費費率, 即由當前的2%降為1%, 其中:用人單位基準費率從1.5%、1.2%、0.9%對應降為0.8%、0.64%、0.48%, 個人費率從0.5%降為0.2%。
一、2016-2017年廣州失業保險繳費基數:
繳費基數上限:20292元;(6764*300%)
繳費基數下限:1890元。 (市最低工資)
二、2016-2017年廣州失業保險繳費繳費比例:
單位:0.8%、0.64%、0.48%
個人: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