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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注意了!“血水聖靈”荼毒青少年的五種行為!快擦亮你的眼睛

近兩年來, 一些邪教組織和新興異端逐步將魔爪伸向了我國的青少年群體, 通過大學生、青少年對於新興文化的渴求, 將自己的歪理邪說包裝成宗教知識灌輸給他們, 企求通過學生群體的行動能力逐步壯大邪教組織, 謀求通過毒害我們的青年一代來達到他們的險惡目的。 就在最近, 我們接觸到了一批“耶穌基督血水聖靈全備福音佈道團”(簡稱“血水聖靈”)邪教組織的骨幹成員, 讓我們震驚的是, 這其中年齡最大的是1994年出生, 年齡最小的地區負責人是1995年生, 她們多年來被“血水聖靈”引誘、利用、荼毒乃至為該組織奉獻的整個歷程堪稱令人觸目驚心,

發人深省。 本文將以這幾個案例為據, 分析“血水聖靈”邪教組織一步步毒害我國青少年人群的慣用手段。

一、 以家庭傳教為名義, 毒害信徒家中的孩童

“血水聖靈”創立者左坤

選擇農村留守老人和小孩為物件--邪教人員冒充神職人員傳教—通過“報應說”、“福報說”從小對孩子們實施一定的精神控制,

這是“血水聖靈”從農村傳教的慣用套路。

“2005年, 一名‘血水聖靈’邪教人員說自己是基督教的神職人員, 來到我們村給村民傳教。 我們村子裡的人全都沾親帶故, 就像一個大家族, 這個人選擇老太爺的家作為傳教地點, 我們都聽老太爺的話, 所以爸媽就每週帶我過去聽他講道。 他說自己是受基督的使徒—左坤的派遣來到這裡讓我們擺脫貧苦, 不收任何費用、不要任何好處, 就只要求我們每週要來聽他傳道, 而且要帶上自家裡的孩子們一起過來才可以, 如果不聽他的話就是對神的旨意不敬重, 即使是在上學的時候也需要空出晚上的時間去聽他講道,

剛開始我們都是覺得好奇, 到後來慢慢就開始害怕神會懲罰我們, ‘老爸(左坤)’是基督的使徒, 儘管我當時還小, 可是就明白了這一點, 一定要聽從“老爸”的話, 我們的一切福報都是‘老爸’的饋贈。 那個時候我大概11歲吧, 村子裡的好幾個孩子都和我一起聽那人講道, 我們這一批孩子就是從那個時候開始加入‘血水聖靈’的。 ”

說這段話的是一位名叫徐某的女孩, 她1994年出生, 那一年她才11歲, 在毫無分辨能力的情況下第一次接觸了“血水聖靈”。 而現在, 她是“血水聖靈”邪教組織在四川地區的一線同工, 負責這個組織在當地的財務使用、人員發展、活動組織。 據她介紹, 像這樣到一些以宗族為關係的村子裡去傳教是她們最常用的方法,

一來可以通過家族中的一些老人號召大家, 二來現在很多父母外出打工, 有不少兒童都留在了村子裡, 這些孩子很容易就因為好奇癡迷進去。 這些年和徐玉一起活動的幾個年輕人當初都是在10歲左右通過父母帶著一起聽講道的方式誤入了“血水聖靈”。

二、 以幫扶打工為途徑, 替“血水聖靈”謀求財產

幫忙找工作—給予一定甜頭—以商養教非法斂財, 這是“血水聖靈”通過利用青年人謀求財富的主要方法。

李某, 女, 1995年出生, 9歲加入“血水聖靈”邪教組織, 小學畢業以後輟學, 經過“血水聖靈”人員介紹到當地一家食品店打工, 逐步成為“血水聖靈”在四川、湖北兩地組織骨幹的配搭, 負責協調財務收取、活動組織、人員發展。

談到當初被“血水聖靈”利用、打工的經歷, 她說:“像這樣通過打工的方式替組織掙錢是我們最主要的一種斂財辦法。 在我們這個組織裡面像我這樣的情況挺多, 小時候學習學不進去, 每個禮拜都要跟著爸媽參加聚會, 後來大一點了就開始自己去別的地方聚會。 其他姐妹看我沒有事情做就介紹我去當地步行街上面的一家食品店打工。 店裡大概也就三個人的樣子, 每個月還可以有一千塊錢的收入給我, 那時候覺得‘血水聖靈’的人真好, 幫我找工作、讓我賺錢, 雖然我知道每個月店裡的大部分利潤都交給‘老爸’了, 但是在當時不僅認為自己小小年紀不讀書也可以有錢賺, 還覺得這麼做同時能夠供奉‘老爸’, 真是一舉兩得。等到我成了配搭以後就不用在後方(店裡)呆著了,可以到一線去參加很多活動,也就是這個時候我才知道給十多歲的信徒介紹工作、提供場所是為了給‘老爸’定時交錢的。”

三、 以舉辦冬、夏令營為藉口,荼毒青少年

下達指令—撥錢派人舉辦夏、冬令營—封閉式宣揚“血水聖靈”教義,這是該組織毒害我們青少年的惡毒手段。

“我叫嚴某霞,負責組織了好幾次‘血水聖靈’的冬令營和夏令營活動。‘老爸’非常注重在青少年中間發展信徒,他說這樣培養出來的姐妹才是值得信賴的,所以每年上面會給我們下任務,相應的還會有撥款和專門的人員來協助我們舉辦夏令營和冬令營,最早的時候是每年辦一次,後來慢慢改成了兩年辦一次。所謂的夏令營和冬令營就是把一些6到13歲的孩子們集中起來,有幾位教會派來的20歲左右的小姑娘來帶著他們做遊戲,但主要內容還是給他們講‘老爸’的道,有時會給他們受洗讓這些孩子也加入我們,我們自己的孩子也會帶過去參加集訓。每次大概一到兩周的時間就可以發展七、八個孩子,當然是在這些孩子的父母不知情的情況下,這樣的活動我所知道的就舉辦了好幾次,已經成為慣例。”

四、 以外出旅遊為幌子,赴臺灣面見左坤

專人組織—自費籌錢—以旅遊為名,實則面見左坤接受講道,這是很多“血水聖靈”青年信徒必須完成的任務。

劉某,女,1994年出生,“血水聖靈”邪教組織在湖北地區的全職同工,負責這一片區的財務支取、活動組織,多次赴臺灣面見左坤。

“最近幾年,隨著我和其他幾位同齡人承擔的事物越來越多,會被要求去臺灣聽‘老爸’講道。可是我們自己並沒有多少積蓄,每次去臺灣的費用都要求我們自己支出,當時我聽說去一趟的路費需要至少5000元就一直沒有去,然而身邊的教會人員經常問我是不是對‘老爸’有了動搖,告訴我這是很多人想爭取都得不到的機會、我之所以能擔任這樣的職責全憑‘老爸’的恩准。於是我找了個藉口向家裡要了幾千塊錢,在其他人的安排下去了臺灣。在那邊,每次都是以旅遊的形式帶著我們學習。‘老爸’左坤的兒子左德恩、左光宇、左加藍會帶著我們到臺灣各個地方參觀旅遊,但是晚上必須要去到石牌教會聽‘老爸’講道,通常還要購買他的書。每次半個月的學習完成以後,‘老爸’都會要求我們把看到的內容帶回大陸,向身邊盡可能多的人傳道,否則就是沒有盡到自己的本分。”

五、 以現實利益為誘惑,大量利用年輕信徒

從小培養實施精神控制—青年時期輟學替邪教打工—具備經驗後擔任要職,這是“血水聖靈”掌控和利用這些孩子的主要路徑。

以上提到的幾個案例,不論是23歲的徐某、劉某,還是22歲的李某,她們都是從小被“血水聖靈”實施精神控制的犧牲品,她們雖來自不同家庭、不同地域,但正是“血水聖靈”的毒害讓她們走出了近似一致的人生軌跡:從小就有了邪教的毒素,中學時期難以完成學業,而後輟學,替邪教組織打工牟利,此後逐步由參與各類活動到組織策劃各類違法行為,期間不斷通過前往臺灣等方法從她們本就不多的積蓄中“抽血”,再通過所謂的任命要職來引誘她們繼續替左坤賣命,可謂扼殺了她們本該快樂天真的同年,又毀掉了她們本該擁有的未來,既要吸幹她們的財產,更要用盡她們的青春,這樣的一套毒害我們青少年人群的手段,不可謂不殘忍,即使她們如現在這般幡然醒悟了,誰來彌補她們的童年,誰又來寬慰她們充滿內疚的靈魂?今天的她們,才是剛剛走出大學校園的年齡,然而這場持續了十幾年的噩夢佔據了她們人生的太多篇章,我們真心希望社會各界能對邪教組織毒害我們青年人的行為重視、唾棄,對這些被毒害的孩子們伸出盡可能多的援助之手,幫助她們重新看見生活、生命的真、善、美。

真是一舉兩得。等到我成了配搭以後就不用在後方(店裡)呆著了,可以到一線去參加很多活動,也就是這個時候我才知道給十多歲的信徒介紹工作、提供場所是為了給‘老爸’定時交錢的。”

三、 以舉辦冬、夏令營為藉口,荼毒青少年

下達指令—撥錢派人舉辦夏、冬令營—封閉式宣揚“血水聖靈”教義,這是該組織毒害我們青少年的惡毒手段。

“我叫嚴某霞,負責組織了好幾次‘血水聖靈’的冬令營和夏令營活動。‘老爸’非常注重在青少年中間發展信徒,他說這樣培養出來的姐妹才是值得信賴的,所以每年上面會給我們下任務,相應的還會有撥款和專門的人員來協助我們舉辦夏令營和冬令營,最早的時候是每年辦一次,後來慢慢改成了兩年辦一次。所謂的夏令營和冬令營就是把一些6到13歲的孩子們集中起來,有幾位教會派來的20歲左右的小姑娘來帶著他們做遊戲,但主要內容還是給他們講‘老爸’的道,有時會給他們受洗讓這些孩子也加入我們,我們自己的孩子也會帶過去參加集訓。每次大概一到兩周的時間就可以發展七、八個孩子,當然是在這些孩子的父母不知情的情況下,這樣的活動我所知道的就舉辦了好幾次,已經成為慣例。”

四、 以外出旅遊為幌子,赴臺灣面見左坤

專人組織—自費籌錢—以旅遊為名,實則面見左坤接受講道,這是很多“血水聖靈”青年信徒必須完成的任務。

劉某,女,1994年出生,“血水聖靈”邪教組織在湖北地區的全職同工,負責這一片區的財務支取、活動組織,多次赴臺灣面見左坤。

“最近幾年,隨著我和其他幾位同齡人承擔的事物越來越多,會被要求去臺灣聽‘老爸’講道。可是我們自己並沒有多少積蓄,每次去臺灣的費用都要求我們自己支出,當時我聽說去一趟的路費需要至少5000元就一直沒有去,然而身邊的教會人員經常問我是不是對‘老爸’有了動搖,告訴我這是很多人想爭取都得不到的機會、我之所以能擔任這樣的職責全憑‘老爸’的恩准。於是我找了個藉口向家裡要了幾千塊錢,在其他人的安排下去了臺灣。在那邊,每次都是以旅遊的形式帶著我們學習。‘老爸’左坤的兒子左德恩、左光宇、左加藍會帶著我們到臺灣各個地方參觀旅遊,但是晚上必須要去到石牌教會聽‘老爸’講道,通常還要購買他的書。每次半個月的學習完成以後,‘老爸’都會要求我們把看到的內容帶回大陸,向身邊盡可能多的人傳道,否則就是沒有盡到自己的本分。”

五、 以現實利益為誘惑,大量利用年輕信徒

從小培養實施精神控制—青年時期輟學替邪教打工—具備經驗後擔任要職,這是“血水聖靈”掌控和利用這些孩子的主要路徑。

以上提到的幾個案例,不論是23歲的徐某、劉某,還是22歲的李某,她們都是從小被“血水聖靈”實施精神控制的犧牲品,她們雖來自不同家庭、不同地域,但正是“血水聖靈”的毒害讓她們走出了近似一致的人生軌跡:從小就有了邪教的毒素,中學時期難以完成學業,而後輟學,替邪教組織打工牟利,此後逐步由參與各類活動到組織策劃各類違法行為,期間不斷通過前往臺灣等方法從她們本就不多的積蓄中“抽血”,再通過所謂的任命要職來引誘她們繼續替左坤賣命,可謂扼殺了她們本該快樂天真的同年,又毀掉了她們本該擁有的未來,既要吸幹她們的財產,更要用盡她們的青春,這樣的一套毒害我們青少年人群的手段,不可謂不殘忍,即使她們如現在這般幡然醒悟了,誰來彌補她們的童年,誰又來寬慰她們充滿內疚的靈魂?今天的她們,才是剛剛走出大學校園的年齡,然而這場持續了十幾年的噩夢佔據了她們人生的太多篇章,我們真心希望社會各界能對邪教組織毒害我們青年人的行為重視、唾棄,對這些被毒害的孩子們伸出盡可能多的援助之手,幫助她們重新看見生活、生命的真、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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