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士兵有22條作戰條例。
第1條:你不是超人。
第2條:如果一個愚蠢的方法有效, 那它就不是一個愚蠢的方法。
第3條:不要太顯眼, 因為那樣會引人攻擊。
第4條:別和比你勇敢的傢伙呆在一個掩體裡。
第5條:別忘了你手中的武器是通過招標, 由出價最低的承包商製造的。
第6條:如果你的攻擊很順利, 那你一定是中了圈套。
第7條:沒有任何計畫能在遇敵變化後繼續執行。
第8條:所有5秒的手榴彈引線都可能在3秒內燒完。
第9條:裝成無關緊要的人。
第10條:那支你不加注意的敵軍部隊其實是攻擊的主力。
第11條:重要的事總是簡單的,
第12條:簡單的事總是難做的。
第13條:好走的路總會布上雷。
第14條:如果你除了敵人什麼都缺, 那麼你一定在交戰中。
第15條:飛來的子彈優先通過權。
第16條:如果敵人在你的射程內, 別忘了你也在他的射程內。
第17條:要一起用才能生效的裝備通常不會一起運來。
第18條:無線電總會在你急需火力支援時斷掉。
第19條:你做的任何事都有可能挨槍子兒——什麼都不做也一樣。
第20條:唯一比敵方炮火還精確的是友軍的炮火。
第21條:專業士兵的行為是可以預測的, 但世上卻充滿了業餘玩家。
第22條:當兩軍都覺得歡愉時, 那他們可能都是對的。
你覺得這些條例實不實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