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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公園“碰瓷” 詐騙 民警利用抓獲人像識別系統

金羊網訊記者秦小輝報導:以為森林公園監控探頭少, 就可以大膽妄為在森林公園“碰瓷”詐騙。 可法網恢恢, 疏而不漏。 近日, 東莞森林分局第二派出所在大嶺山森林公園長安景區路段抓獲一名涉嫌以“碰瓷”詐騙他人錢財的男子李某, 其同夥在逃, 李某拒不供出其同夥的相關資訊。 派出所領導班子對此案高度重視, 馬上研究制定方案, 組織刑偵民警以資訊化系統為手段, 攻堅克難, 終於查明其同夥陳某身份資訊並進行收網抓捕。

案件偵辦過程中民警通過使用Ecars車輛特徵識別系統, 查詢車牌為粵SF171W的作案車輛的行車軌跡,

通過查看路面監控抓拍的車輛通行照片, 發現一名短髮年輕男子有多次駕駛作案車輛的情況。 派出所抓住這一重要線索, 加強分析研判, 選取了清晰的卡口抓拍照片, 再通過“飛識”人像識別系統進行人像比對。 比對結果顯示一名四川籍男子陳某具有極高的相似度。 隨後民警通過回訪受害者, 將查詢的人員照片交予幾名被害人辨認, 多名被害人均能夠辨認出該男子就是實施“碰瓷”的李某的同夥。

在收集了大量證據材料後, 辦案民警再次對犯罪嫌疑人李某進行審訊, 李某在大量的證據材料和事實面前, 終於承認了自己利用碰瓷詐騙他人錢財的犯罪事實, 並供認和辨別出與其共同作案的同夥陳某。

9月18日辦案民警通過內部系統查詢, 發現其同夥陳某于同一日因利用“碰瓷”詐騙他人錢財, 被東莞市公安局沙田分局齊沙派出所處以行政拘留十五日。 10月3日清早, 辦案民警到東莞市拘留所將犯罪嫌疑人陳某書面傳喚至第二派出所進行審查。

現陳某以涉嫌詐騙罪被東莞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刑事拘留, 此案正在進一步偵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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