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科技>正文

專家呼籲:嚴管超級網路平臺的壟斷行為

“今年以來爆出的天貓商城或明或暗‘二選一’的行為代表著中國互聯網企業濫用壟斷的行為達到一個全新高度。 如果有完善的法律制度和治理機制, 這種簡單粗暴的舉措很可能釀成戰略性錯誤。 顯然, 縱容阿裡如此肆無忌憚, 還是我們相關部門和反壟斷法在互聯網領域的不作為。 ”互聯網實驗室創始人方興東博士在11月8日舉辦的“超級網路平臺競爭政策和壟斷行為規制研討會”上這樣說。

資訊技術飛速發展並普及, 網路經濟與傳統經濟深度融合, 平臺經濟迅速崛起, 帶領我們來到平臺經濟時代。

中國憑藉多年積累的優勢已經躋身潮流之巔, 以阿裡巴巴、騰訊等為代表的中國網路平臺企業正與蘋果、穀歌、微軟、亞馬遜、臉書等美國網路平臺企業一起引領著這一潮流。

中國互聯網協會、工信部資訊中心最新資料顯示, 2017年我國互聯網平臺企業的總收入達到1.07萬億元, 首次突破萬億大關, 同比增長46.8%, 約是我國GDP增速的7倍。 與此同時, 網路平臺間的競爭也日益激烈。

我國現有的《消費權益保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反壟斷法》、《合同法》、《公司法》、《中小企業促進法》、《網路安全法》以及正在審議中的《電子商務法達成的協議。 由於縱向協議的經營者之間多數不具有競爭關係, 《反壟斷法》將縱向協議界定為經營者與交易相對人之間達成的協議。

目前, 大量平臺競爭通過獨家排他性協議實現。 因此, 李曙光建議, 在網路平臺, 特別是超級網路平臺的反壟斷問題上, 應該堅持對相關市場進行經濟學分析的監管原則, 充分考慮市場結構、平臺經營者的市場份額、競爭者的市場份額、相關協議方的市場份額、市場地位、市場成熟度和產品性質等監管元素, 運用相應的經濟學分析方法綜合的判斷獨家的排他性協議引起的現實的競爭後果。

中國貿促會研究院國際貿易研究部主任趙萍研究員認為, 在網路零售領域的平臺濫用市場優勢地位的行為, 必然也會嚴重侵害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 同時會產生非常不好的社會影響, 惡化同業競爭環境。

當下, 我國一些網路平臺從營收規模、使用者規模、業務範疇、影響力、話語權等多方面, 都遠遠超過以往任何一個實體經濟當中的產業集團, 這些平臺應該承擔更多義務去維護良好的公平競爭秩序, 更應該在現有的法律框架下規範經營。

中國資訊經濟學會原理事長楊培芳也表示, 隨著網路平臺的發展壯大, 其公共性和社會性越來越凸顯, 更應該考慮責任和利益的對等問題。 他建議, 在十九大報告中提及“打破行政壟斷, 防止市場壟斷”的基礎上, 嚴管平臺壟斷。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